昆明市公安局 ga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2502-48996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5-02-11 13:05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11 13:05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5100100000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市交通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负责全市公安交通安全和执法工作;拟订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道路安全管理、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执法检查,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及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与机动车落户发牌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车辆安全检测及机动车检测站的工作;研究、开发、维护全市交通管理网络系统,承担道路交通工程设计及设置交通设施等工作;处置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负责交通执法案件的审核、复议、应诉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警卫工作;管理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警务保障处、交通安全宣传处、法制处、交通事故防控处、交通秩序管理处、设施处、科技信息化处、非机动车管理所、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八大队、九大队、十大队、十一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巡逻大队、机动大队、涉车犯罪侦查大队、车辆管理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把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意见》落地落实与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省厅、市局现代化目标任务,坚持“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全力以赴做好护安全、保畅通、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在严管队伍上持续发力。紧扣“四个铁一般”的队伍建设要求,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夯实完善队伍思想、组织、能力、作风、结构体系,全方位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

二是在事故预防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着力在前置防控措施上下功夫,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隐患排治“百日攻坚”“零酒驾”社区创建等专项工作为载体,切实推动交通事故向事前预防转型升级,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在精细管理上持续发力。动态梳理排查交通堵点、乱点,持续深化勤务改革,强化指挥疏导和应急管理,并认真总结固化交通精细化治理措施办法,坚持“一点一策、一路一策”,以“绣花”功夫动态治理堵点、乱点,不断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四是在科技强警上持续发力。聚焦交通安全管理实战需求,深化“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持续增强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数字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深度应用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科技管控能力水平。

五是在便民服务上持续发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业务延伸下放,推行“一站办”服务,确保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六是在执法规范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建设规范高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深入落实省厅、市局加强执法规范化“六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七是在健全安保体系上持续发力。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广州警用摩托车滚动开道工作经验,着力打造“组织严密、统一指挥、专常兼备、素质过硬”的春城骑警护卫队,不断提升线路安保实战能力水平,确保高水平、零差错完成各项警保卫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单位人员编制情况及实有人员不予公开。

离退休人员46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5人。

车辆编制201辆,实有车辆20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7,040,159.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6,540,159.8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65,539.02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较上年略有增长,加之上年项目预算因财力紧张未能正常执行、欠账较多,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调增了我单位2025项目经费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6,540,159.82元,其中:本年收入806,540,159.8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6,540,159.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65,539.02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较上年略有增长,加之上年项目预算因财力紧张未能正常执行、欠账较多,2025年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适当调增了我单位项目经费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7,040,159.8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6,540,159.82元,其中:基本支出663,005,159.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90,539.02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编外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43,53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75,000.00元,增长6.27%,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同级财力紧张部分项目经费未安排支付,致使项目经费缺口较大、欠账较多,今年财政部门适当增加了单位项目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697,001,860.40元,其中:基本支出553,952,860.40元,项目支出143,049,000.00元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553,952,860.40元(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877,415.00元(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49,421,000.00元(项目支出),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4.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79,750,585.00元(项目支出),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78,1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692,177.00元,项目支出486,000.00元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952,800.00元(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267,377.00元(基本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472,000.00元(基本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86,000.00元(项目支出),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28,777,7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7,765.00元,项目支出0元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942,420.00元(基本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446,040.00元(基本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389,305.00元(基本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3,582,357.42元,其中:基本支出33,582,357.42元,项目支出0元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3,445,808.00元(基本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36,549.42元(基本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没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633,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3,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72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31,632.20元,较上年增加356,000.00元,增长6.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11.11%,预估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19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近年来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因此将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599,632.2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00元,增长6.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00元,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9,632.2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变动的原因是:部门有一批执法执勤用货车年内达到了国家强制报废年限,强制报废后为保证业务工作需要,报经相关部门同意暂安排更新购置2辆,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故公务用车购置费用较上年增加,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我单位主要职能、职责,结合市级财政对预算项目的编制要求和历年来延续性项目实施情况,设定了相关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能够使我们更好履行全市公安交管职责,疏堵保畅、预防交通事故,争取广大市民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提高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交管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项目预算经费的实施保障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同时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我单位正确履行职责,及时拖移涉案车辆,保证交通管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路面交通秩序畅通率。

(二)后勤管理服务经费

根据2025年直属各营区后勤保障工作要求,围绕绿化、保洁、营区安保、值班备勤食堂服务等方面开展工作,并租用部分营房提供外驻点办公及为民服务场所需要,创造良好营区环境,服务好办事群众。同时组织在职民警参加体检或疫苗接种,保持公安干警持续战斗力。

(三)科技管控及执法设备运维经费

主城区(含呈贡新城区)的道路监控、电子警察、网络设备、通信光缆、通讯管道及中心系统软硬件设备,以及支队机关大楼、直属各大队内部安保监控系统的巡检、维修、维护与升级。主城区及呈贡新区范围内路口信号控制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巡检、维修、维护。道路监控、卡口设备、电子警察、LED交通诱导屏、网络设备、通信光缆、通讯管道及中心系统软硬件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巡检、维修、维护、升级等。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等进行全面综合维护。酒精检测仪、排查棒、流动测速雷达、单警执法记录仪、车载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春城骑警蓝牙5件套、4G执法记录仪及无线通讯设备等执法取证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执法站、劝导站、320国道设备维护。采购办公耗材工作。

(四)交通设施维护经费

对交警支队负责管养的主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交通信号控制路口、隔离护栏、交通岗亭、标志牌、信号标志杆、标线等各类交通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养,确保设施完好、有效。同时根据动态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结合交通组织调整增设或完善交通设施。按时足额向信号灯、监控等电子管控设备供电企业交纳电费。

(五)昆明市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建设项目经费

调解昆明城市交通需求和交通供给之间的矛盾,改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落实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和“数字昆明”建设要求。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数字交通总体方案的通知》《昆明数字交通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结合交通管理部门实际需求,开展昆明数字交通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及大脑平台建设项目。打造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决策的城市数字交通体系,构建“一底座、一中心、三平台”(113体系)。即:以全市统一的交通数字底座为基础,全面建成数字化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指挥中心(TOCC)、智慧交管平台、全域智慧停车平台、一站式数字出行服务平台,实现数字交通在城市管理与服务中的深度应用。该政府投资项目由牵头单位及市智投公司共同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申报支付尾款及运营费。

(六)二环快速道路交通科技管控系统(监控子系统)一期项目经费

昆明主城二环快速道路监控子系统建设168套卡口、153套监控、72套电子警察、80套视频流量采集、30套匝道控制诱导设备、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和系统集成。项目已经建成一直未支付建设款,经法院一审定案需申报预算资金支付。

(七)铁路交警办案补助经费

依照现行标准,持续推进昆明火车站(场)周边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联网接入和运维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完成网络基础建设项目,持续优化升级道路监控设备、完善昆明火车站(场)辖区标志标线标等交通基础设施,保障火车站交警大队涉案车辆拖移保管费、警用装备费、交通协管员劳务费、日常办公经费等。

(八)科技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

通过对业务系统软件的专业维护,确保软件稳定、高效运行,提升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具体表现为实现软件功能的准确与及时更新,保障系统性能的快速响应与高稳定性,强化软件安全防护以杜绝安全漏洞和确保数据安全,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以满足用户需求,同时合理利用资源控制成本,最终为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长期发展注入持续动力,为市民打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环境。

(九)执法终端及网络租用经费

提供移动警务终端服务、网络服务、软件服务、培训服务、运维服务等,满足市交警支队随时随地开展警务核查、移动办公、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便民服务等工作业务需求。确保全年交通安全提示、交通管制通知及交通违章提示等信息发送量达到预定标准,提升公众接收率与反馈效率,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增强道路安全。

(十)秩序管理及事故防控经费

1.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市局、支队各项宣传工作和任务,围绕交通管理中心工作,不断巩固创新宣传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2.组织对主城区重要路段、路口的交通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编制规划方案,做好年度入城通行证的换发工作。

3.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风险和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公安(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住房改革(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7.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933,496.96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58,442.04元,下降0.11%。

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按定额标准测算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略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资产总额410,630,968.51元,其中,流动资产11,520,933.18元,固定资产原值393,379,626.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30,409.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7,019.97元,增长0.4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43,757.60元,增长1.4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5100100111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本级)20250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