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对DOV***ANH、SOU***OUM、LOU***UAN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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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对DOV***ANH、SOU***OUM、LOU***UAN居留许可
宣布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以下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护照(居留许可)至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
DOV***ANH,男,2002年5月20日出生,越南籍,持E01***397号越南籍护照,居留许可号码:104318955,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接待单位:昆明学院。
SOU***OUM,男,1990年1月18日出生,老挝籍,持P32***453号老挝籍护照,居留许可号码:104391740,有效期至2026年7月30日,接待单位:云南大学。
LOU***UAN,男,2005年3月25日出生,老挝籍,持P25***689号老挝籍护照,居留许可号码:104391916,有效期至2026年9月20日,接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