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购买反恐怖宣传服务的计划
为提升全社会反恐怖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普及反恐防恐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恐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反恐、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开展反恐怖宣传服务(属目录内A1502项“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反恐怖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
三、主要内容
承担宣传活动涉及的场地租用、电子显示大屏搭建、舞台搭建、音响设备租用等宣传活动策划等工作。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9.9万元
五、承接标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承接方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专业的宣传策划、设计制作、活动执行团队和专业设备。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确保宣传工作高质量、按计划完成。
七、购买方式
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60万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按照内控及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