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对FUJI***NORI及FUJI***HIRO二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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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对FUJI***NORI及FUJI***HIRO二人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以下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护照(居留许可)至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若继续持用已宣布作废居留许可在华居留或出入境,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居留予以处理。
1、 FUJI***NORI,男,1980年6月25日出生,日本籍,持TZ2****955号日本护照,居留许可号码:103089378,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接待单位: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 FUJI***HIRO,女,1980年9月29日出生,日本籍,持TZ1****545号日本护照,居留许可号码:103089377,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接待单位: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