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5100201000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成立于1984年6月1日,是全国一等车管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登记、发牌发证、检验、管理工作;负责申领驾驶证人的资格审查、交通法规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违法、事故驾驶人教育、复训、复考工作;负责车辆及驾驶人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以及业务系统数据的管理维护;负责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各项目标任务、聚焦车管主责主业,优化便民利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24年1月31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45.89万辆,比去年同期净增17.38万辆,全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416.95万人,比去年同期净增16.48万人。
2023年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紧盯服务、多措并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拓展“警企”协作,在全市完成15个汽车类考场、18个摩托车考场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小型牵引车(C6)科目二考场及大型牵引车(A2)科目二、三考场的建设,并在嵩明县第一考场投入使用新能源考试车。同时,在全市建成83家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构建覆盖全市的17个号牌自取点,打造全方位、一站式“家门口的车管所”。二是深化“警邮”合作,依托互联网平台和“邮政代办交管业务系统”专网,在全市开通119家“邮政代办公安车驾管业务便民点”,把服务延伸到社区、乡镇。三是提升“警医”联动,推动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107家医疗机构开展驾驶人体检,在全市布设112个体检网点,投放209台驾驶人自助体检机,实现体检信息电子化联动传输。四是整合“警政”资源,进驻县市两级政府服务中心办理车驾管业务67项,并在全市159家派出所开办17项车驾管业务。五是优化预约机制,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对车主发送“温馨提醒”,让有车检需求的群众能够提前知晓、提前预约、即到即检。六是实施“便民不打烊”,在全市开设三个24小时车驾管业务自助厅,开办10项车驾管业务。七是推进“一网通办”,依托“交通安全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等8个“互联网+交管”平台,实现25项车驾管业务“一网通办”。八是开展“一窗通办”,将原有分置业务窗口整合,实现业务办理“一窗进、一窗出”。九是推广“掌上办”,整合“一部手机办事通”、“交管12123”、“e办通”等8个“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同步应用,实现车驾管业务“掌上办、指尖办”。
紧盯隐患源头、切实把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对全市执法数据、车驾管数据开展分析研判,筛选出非法改装重点嫌疑货车,逐车进行排查,发现确有非法改装情形的,通过电话要求车主恢复原状,并全程跟踪车辆整改情况。二是坚持货车注册登记查验环节的高标准、严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货车登记查验,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型不一致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货车,不予登记,并按规定采集、固定违规证据,层报上级公安机关,同时通报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三是做好重点车辆全周期管理,完善对“两客一危一网一校一面”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基础数据“日查日提示、周查周通报、月查月考核”制度和重点数据“清单管理、考核销号”制度。四是加强重点企业管理,落实通报、警示、约谈、问责、惩戒等措施。2023年,累计完成109家新增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备案面签,针对全市1695家道路运输企业中的812家纳入考核重点运输企业建立风险信息预警项目分析统计模型,靶向精准找寻企业风险项目信息,及时开展企业风险整治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工科、装备财务科、数据管理科、驾驶证管理科、机动车辆管理科、考核科、检验科、档案管理科、业务监督指导科、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应用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事业在编人员130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年末其他人员18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6432.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2.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2.67万元,下降11.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2.67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减少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643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1.73万元,占总支出的59.41%;项目支出2611.14万元,占总支出的40.5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2.67万元,下降11.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09万元,下降2.20%;项目支出减少746.58万元,下降22.23%;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之年内人员退休或减员,相应基本支出减少,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1.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72.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3%。日常保障人均支出12.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1.34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0.7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1.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2023年度预算项目共计12项,金额合计2700万元。全年完成预算项目12项,执行完成项目预算2611.14万元,执行率96.71%。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10.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管理所日常办理车驾管业务及正常工作运转的专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具体项目支出为:档案业务辅助工作经费项目支出25.3万元、车驾管牌证物资经费项目支出1696.64万元、社会考场服务经费项目支出150万元、网络及平台租用经费项目支出47.1万元、营房修缮经费项目支出131.15万元、人员保险经费项目支出22.86万元、科技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项目支出130万元、数据库统一支撑平台建设经费项目支出92.8万元、日常工作物资保障经费项目支出18.65万元、年度第三方委托服务经费项目支出19.71万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支出0.83万元、物业后勤保障服务经费项目支出27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2.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32.67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我们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之年内人员退休或减员,相应基本支出减少,使得支出较上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外交事务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68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1%。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99万元,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用于车管所事业编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7.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当年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职业年金支出;死亡抚恤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反映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医保等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99.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车管所事业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75.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反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38万元,决算为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38万元,决算为20.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38万元,决算为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精细化管理,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成本较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39万元,增长8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9万元,增长8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是本年业务持续增长,车辆使用频繁,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2是我部门将公务用车纳入全市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平台管理,增加了相关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执勤执法、车驾管业务工作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68万元,比上年减少19.52万元,下降7.2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节俭办公、持续压缩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车管所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水电、物业管理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资产总额201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2.87万元,固定资产467.5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0.9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51002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