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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31-202409-47186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09-24 11:24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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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0131200201000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负责昆明城市轨道交通的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调查处理、侦破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受理和处置报警、求助;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设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反恐防爆措施落实,信息收集研判、整理上报;负责轨道交通公安科技、防控和指挥等系统的规划及警用通信、安防设施的运行管理、技术保障和维护工作等;负责轨道交通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树牢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理念,坚持警情明显下降、治安持续向好、群众更加满意这一导向,聚焦排头兵、支撑者、展示者三个定位目标,严格落实分局“145”工作思路(即:以平安地铁、人民群众满意为一个总目标,坚决守住暴恐案事件、个人极端、公共安全事件、涉警负面舆情炒作零发生四条底线,落实落细从严管党治警、强化治安要素管控、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强化巡逻防控、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五项措施),以三巡工作为载体,铁腕整治地铁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净化地铁治安环境,全力捍卫地铁区域绝对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纪委(监察室)、警务保障处治安大队、法制处、刑侦大队、机动大队行政中心站派出所、昆明北站派出所、东风广场站派出所、广卫站派出所、东部客运站派出所、高铁站派出所、宝丰站派出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及实有人员不予公开。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9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91.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7.27万元,下降2.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29万元,增长4.1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80.56万元,下降92.19%。主要原因为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轨道交通基础警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报告》,重新划分规范了轨道公司和财政经费保障的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9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5.66万元,占总支出的89.81%;项目支出193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0.1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7.82万元,下降2.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2.28万元,下降1.91%;项目支出减少105.54万元,下降5.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一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轨道交通基础警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报告》,重新划分规范了轨道公司和财政经费保障的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二是在职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5.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2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4.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及开展情况:一是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运维经费1143.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铁警用通信正常使用,提高轨道交通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先驱处置能力,维护地铁区域的治安秩序良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执勤执法经费127.44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办理,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地铁区域内的安全稳定等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警务保障经费256.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轨道公安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以更好的提升轨道公安安保维稳、执法办案、治安管控能力;四是关爱民警经费236.3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民警体检和保险等项目,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9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相比增加743.29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为: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轨道交通基础警务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报告》,重新划分规范了轨道公司和财政经费保障的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52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3%。主要用于打击违法犯罪,化解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地铁区域内安全稳定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等方面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民警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民警的基本医疗保险、长护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1万元,决算为3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1万元,决算为36.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1万元,支出决算为3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91万元,决算为3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把经费使用与三公经费的管理紧密结合,从源头和开支审核上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67万元,增长16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67万元,增长16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因正常工作需要,相关支出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94万元,比上年减少188.45万元,下降18.47%,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精神,严格遵守非必要不支出的原则,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办公区维修、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资产总额1581.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25万元,固定资产1278.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1.4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1.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1.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23.3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4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4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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