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118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春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民线上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月1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正式上线运行“昆明交警微信星级服务号”,提供涵盖交通违法线上举报、电子驾驶证和行驶证申领、交通违法自助查询等20余项“互联网+交管”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安交管便民利民工作质效,提高交管业务网办率。同时,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违法举报需实名制认证”相关要求,昆明本地常住人口可实名注册使用该服务号办理相关业务。
2022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应用安全管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和交管数据安全,公安部就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含‘交管12123’APP)已提供的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服务功能,各地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已建设的应逐步停用,通过提前告知、链接等方式引导群众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业务、查询信息。同时,严禁将交管互联网应用部署在非受控的社会公司网络环境。严禁使用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同步数据库方式开展互联网应用建设。”根据公安部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及时进行业务调整,2023年11月29日全面停止“昆明交警星级服务号”平台交通违法查询、违法举报等服务功能,并增加链接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市公安局交管部门通过“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公布主城区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为严格落实公安部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2024年4月1日上海交警总队关闭“上海交警”APP,将相关业务融合至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移动端“随申办”市民云平台,市民实名注册后可使用。目前,昆明暂未建设相关互联网服务平台,群众仅可通过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线上办理交管业务,暂无交通违法线上举报渠道和功能。
关于代表提出的完善交通违法线上举报方式建议,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已积极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反映,建议在“交管12123”APP开发群众举报交通违法功能,同时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文明守法意识。
感谢您对昆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