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一、 废止过程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市公安局就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昆府规登〔2008〕1号)和《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户口申报材料的通知》(昆府规登〔2008〕6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起草调研、向市级行政部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厅相关总队、市局直属各部门及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形成了《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我局统一登记编号后进行公布。
二、 废止的主要原因
(一)《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昆府规登〔2008〕1号)
主要废止理由:2008年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规范昆明市户口迁移制度,确保受理材料的一致性,昆明市公安局出台《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随着国家对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不断推进,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现省、市政府已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了昆明市城镇地区落户条件,《实施细则》中的政策要求与现行政策已不相适应,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废止该《实施细则》。
(二)《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户口申报材料的通知》(昆府规登〔2008〕6号)
主要废止理由:2008年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大会精神,大力精简和规范户口审批事项,昆明市公安局出台《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户口申报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工作要求,为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现省、市政府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放开了昆明市城镇地区落户条件,《通知》中的政策要求与现行政策已不相适应,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废止该《通知》。
相关文件及解读: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图解关于《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