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公安局2024年3月8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废止2008年印发的《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昆府规登〔2008〕1号)和《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户口申报材料的通知》(昆府规登〔2008〕6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2024年4月26日执行。
昆明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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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关于《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关于《关于废止〈昆明市公安局贯彻实施昆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