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昆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社会公众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不断推动市局政务公开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为民服务效能提升,不断增强行政管理服务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效能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市局局领导担任。
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以下简称市局信息公开办),办公室主任由警令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警令部、政治部、情指中心、警保部、督察支队、法制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人口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市局信息公开办工作人员由警令部、政治部、情指中心、警保部、法制支队、督察支队各1名同志组成,视情集中办公。警令部考核督办处负责市局信息公开办日常工作。
市局直属部门参照市局规定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明确工作职责和机制,统筹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局信息公开办(警令部)。负责对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统筹市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对下考核;按市政府和市局要求,报送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材料;编制市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牵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维护市局对外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电话、邮箱等,并及时答复群众;巡查市局直属相关部门及各分县局对外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联系方式和邮箱,确保渠道畅通;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二)政治部。负责网站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及监督、巡查、考核、督办等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昆明信息港,建立和完善市局门户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优化公开栏目,做好技术支撑和市局门户网站维护更新,明确责任部门维护更新职责分工;坚持日常新媒体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负责市局直属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权限及登录账号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时更新市局机构设置和局领导信息;负责公安机关外宣和服务群众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监测通报网站存在问题进行组织整改;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三)情指中心。按要求对重大敏感警情、重大案事件情况对外进行通报;负责本部门相关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四)警保部。牵头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对市局财政单列部门的财务信息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对应栏目进行公开;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五)法制支队。牵头负责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对市局层面听证会的公示公告信息进行审核,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对应栏目进行公开;对政务公开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支撑服务;负责本部门相关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六)督察支队。负责市局门户网站意见信箱,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群众;负责审计工作信息公开;对市局直属部门审计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对应栏目进行公开;对部门信息维护不及时或重大工作失误、泄密等情况的,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察、问责;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七)治安、人口、交警、食药侦、森警、经侦、刑侦支队,轨道、经文保、水上、公交分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维护市局门户网站上相应栏目,结合部门职能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示公告、收费项目等信息;负责本部门相关领域其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八)科信、网安支队。对市局门户网站建设、运维提供技术辅助支持和网络安全支撑;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九)市局其他直属部门。结合部门职能,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内容坚持日常读网巡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表述规范,格式标准、内容准确。
五、保密审查制度
各成员部门按照依法公开、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公开信息,信息撰写部门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在市局门户网站更新发布的内容,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更新维护。其他部门需要对外发布政务信息的,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按程序报市局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按业务归口由市局信息公开办或各成员单位进行公开。
六、结果运用
市局信息公开办牵头对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推诿塞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市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扣分的,将按年度考评办法规定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相应扣分。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局信息公开办,由市局信息公开办视情进行通报。对上级部门通报的问题,各成员部门对照责任分工,牵头负责开展整改工作,未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和报送整改工作情况的将全市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加重扣分,并对相关部门严肃进行追责。
七、本方案由市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各分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可参照本方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