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98号建议答复的函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9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玉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缓解西、北三环交通噪音扰民问题》建议已收悉。你们提出对西、北三环沿线大型货运、渣运车辆实施限行、绕行的优化调整建议,源头上缓解西、北三环沿线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现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西北三环交通组织基本情况
西北三环位于昆明主城区西北部,由南段(起于西福路与广福路交叉口,止于春雨路与华苑路交叉口)、北段(起于西三环与滇缅大道交叉口,止于龙泉路跨线桥,含龙泉路跨线桥)组成,道路主线全长20.39公里。昆明市于2007年9月1日发布实施了《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并先后2次对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对核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彩云路主道、滇池路、环湖东路(庄稼塘立交至驼峰街)行驶,每日7时至22时不得在彩云路辅道、呈贡区聚贤街、春融东路、春融西路、景明南路、景明北路、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路(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及东绕城高速(不含)、西北绕城高速(不含)、昆安高速(高峣立交区至和平村收费站,不含)、绕城高速内环中线(不含)围合的区域内道路行驶。二是对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以下货运车辆每日7时至22时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及呈贡区石龙路(不含)、春融东路(含)、祥和路(含)、景明北路(含)、新北路(含)、梁王路(不含)、锦绣大街(含)、春融西路(含)所围合的区域内道路行驶。三是结合主城北市区金色、北辰大道片区路网条件,对主城北市区部分区域货运交通组织临时调整工作进行了研究,发布了《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的通告》,在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的区域,对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实施全天24小时限行管理,同时将穿金路、沣源路、龙泉路作为受限车辆分流通道,保障主城北市区基本货运需求。
因此,你们在建议中所说的金色大道已在全天24小时10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限行管控区内,而西北三环也在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载货汽车7时至22时禁行的管控区内。
二、加强货运车辆规范管理
因西北三环是连接昆明市西片区与北片区的主要交通干道和货运通道,且沿线聚集春城慧谷、吉惠园、财大康园、中天北宸等众多居民小区,加之西北新城及北市区有大量施工工地在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需求的大型货运车辆持续在该片区路段夜间通行,不可避免发出机械噪音、地面摩擦噪音,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困扰。结合西北三环交通路网实际情况,主要是采取加强货运车辆日常管理整治,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减少交通“噪音”。
一是严格执行昆明市货运交通组织调整措施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加强对货运车辆集中通行路段及噪音敏感区域的视频巡查和日常管理。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紧紧依托一、二、三类固定执勤岗、“春城骑警”实战单元、夜间值班备勤警力和“夜鹰队”等路面执勤力量,按照“有违法必打处,有乱象必整治,有隐患必消除 ”的“三必”原则,围绕施工、建筑工地、水泥、砂石厂、渣土消纳场等区域及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较为集中道路,严查严处闯红灯、违禁行驶、超速、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整治通行乱象。
二是加强管理养护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和指导昆明桥隧管理有限公司持续做好西北三环管理和养护工作,发现病害及时进行处治,确保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较好的技术状态,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污染。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督促建立属地公安、城管、交运等职能部门联合整治机制,对西北三环货车、渣土运输车、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秩序混乱、违法突出的乱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改善交通环境。
四是开展环评检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配合属地区政府及市交运、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根据“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开展环评检测工作,确定噪音扰民的,及时对接物业及道路产权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在有条件的位置增设隔音设施、补种降噪乔木,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辖区相关部门提出尽快修复破损路面的建议,避免车辆颠簸发出噪音。
五是加大安全文明行车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定期深入渣土运输等货运企业倡导驾驶人在驾车行经住宅小区周边道路时,降低车速行驶,不随意鸣号,从源头上减少行车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污染;同时,充分依托“声屏网媒”和“双微一抖”等平台,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曝光非法改装以及违规鸣笛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
六是压实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交安委办”职能作用,协调交运、住建、城管等部门,综合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行业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并定期向“渣管办”等行业主管部门抄告渣土车企业和驾驶员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等情况,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下步,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积极协调辖区政府、环保、交运等职能部门,强化联勤联动,合力抓好交通噪音投诉举报问题整治,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严查严处“涉噪”交通违法行为,推进各项交通噪音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根据昆明市三环闭合工程建设进度及全市交通路网变化情况,积极做好交通组织优化调研工作,动态实施交通组织调整,努力为群众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和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