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28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泓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设置农村公路交通标志牌》提案已收悉。您从完善农村公路配套设施角度,提出进一步规范交通标志、完善路名地名、加强道路标志牌日常维护建议。现结合公安交管职责,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昆明市新建农村公路不断增多,全市农村道路通车总里程超过1.79万公里(库内道路),约占全市道路总里程的90%,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但由于大量新建、改扩建农村道路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严格落实“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失;加之,部分县区财政承担能力有限,道路养护费不足,致使道路管养不及时,安全警示标志、标牌设置不规范,道路安全运行保障不到位。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公安交管职责主要是配合属地交运、民政部门,对农村公路交通标志牌规范设置和统一标准方面提出建议并给予指导。针对农村公路标志、标牌不规范问题,为进一步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通行条件,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以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抓手,结合“五小工程”“千灯万带”工程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夯实交通安全基础。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每年提请昆明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订《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全年重点工作、管理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等进行细化,压实职责任务。二是按照“全面排查,应建尽建”原则,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深化农村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危险路段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三是实施道路隐患挂牌整治,重点围绕全市2018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以上交通事故县、乡、村公路和国省道穿村过镇区域的2个险要路段、172个平交路口开展排查整治,按照险要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的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四是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适时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各地结合日常执勤执法工作对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警示标志缺失、损坏等情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健全完好,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能力。
下步,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指导各地开展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警示标志建设工作,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