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于思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涉众型金融犯罪综合治理、切实保护群众财产安全》提案已收悉,您针对金融犯罪金融犯罪问题,从完善机制、预防、打击等方面系统的提出了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昆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和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密切联动处非机制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手段升级和机制创新,全力提升涉众型金融风险综合治理效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位统筹健全综合治理体系
昆明市金融办高位推动工作,将防范处置涉众型经济风险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议程,昆明市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亲自研究部署重大问题、协调督办重大案件,调剂行政编制增强处非办行政执法力量。先后出台《昆明市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办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实施方案》等机制文件,明确细化牵头部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及属地政府责任,将防范处置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防控”的立体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协同合作提升刑事司法效能
昆明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固化“三长”联席会议、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不断优化侦查、批捕、起诉及后续处置中的部门协调,出色完成了以“泛亚有色”为代表的一批涉众型案件依法处置,公检法机关在准确认定事实证据、贯彻“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发还涉案财物、落实“三同步”“三统两分”原则机制等各环节工作合力显著增强,实现了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规定(试行)》被公安部评为“2020年地方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目前正联合昆明市金融办起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健全司法机关与监管部门间全面深度协作提供参考。
三、秘切联系强化防范化解处置能力
2018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联合金融办、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涉众金融风险常态摸排和集中清查,累计排查类金融机构2.5万家;2020年共同研发“昆明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了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全天候动态监测和“点对点”核查评估。各处非成员单位积极参与P2P网贷及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交易市场等合规评审,依托防逃控逃协作机制先后对70余名尚在行政调查阶段的风险机构高管采取限制离境措施。昆明市信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情报共享、研判会商、宣传教育机制,联合查证矛盾纠纷线索150起,协同开展信访答复,通报工作进展,听取群众诉求,主动回应关切,严防经济金融风险传导扩散升级,在侦稳并重、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依法维权、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四、依法严打遏制涉众型金融犯罪势头
昆明市公安局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注重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早打击,侦稳并重、化解存量、遏制增量,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取得了积极成效。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336起,打击处理1800余人,挽回损失28.35亿元,案件数、参与人数、涉案金额逐年下降,连续多年未发生重特大案件和规模性群体事件,涉众型金融案件发案态势总体得到遏制,风险渐趋可控,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下步,昆明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协同各行业主管、行政监管部门及检法机关联动共治,努力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加强和改进打防涉众型金融犯罪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