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4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499号提案答复的函
谭立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尝试设置发光斑马线,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交通管理效益》提案已收悉。您结合当前交通拥堵问题,从斑马线安全、智慧交通、共建共管、辅警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的提出了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结合当前昆明市交通管理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设置斑马线安全设施
经初步统计,昆明市主城区信号控制路口为1440个,均设置有人行横道线;无信号控制路口和道路沿线单位、小区出入口等设置人行横道线约10万余处。近年来,为规范交通秩序,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礼让斑马线”工作。一是在主城区环城南路、西昌路、日新路、广福路等30条道路上1600余处有行人过街的地方及小区、单位出入口设置人行横道线,并配套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及地面停车让行标线。二是在新建、改扩建道路交通工程审查阶段,要求设计单位对道路沿线开口处有行人过街的地方设置人行横道线并建设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三是在北京路与穿金路交叉口、青年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等5个路口试点声控和文字提示行人过街装置,提示行人注意过街安全。四是强化科技设备应用,在部分路口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上述措施,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线安全得到了较好保障。
目前,发光斑马线在上海、杭州等城市试点开展。据了解,发光斑马线会产生“霓虹灯”效果,给驾驶员视觉和注意力造成影响,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发光斑马线”在一定程度上会给行人造成“驾驶人都会停车让行”的错觉,影响行人谨慎、快速、安全通行人行横道。加之在地面设置发光斑马线,需埋设抗压发光单元(类似“灯箱”),成本较高,对道路损坏较大,后期管养维护成本也较高。鉴于以上原因,在昆明市暂不宜实施设置“发光斑马线”。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国内城市“发光斑马线”试点效果,加强分析研判,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在具备条件后适时确定试点应用。
二、加强提升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
为提高昆明市城市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紧扣“全国先进、西部领先、全省标杆”的目标,按照昆明“数字交通”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智慧交管系统建设应用。一是紧紧抓住“昆明数字交通”建设契机,加快推进智慧交管系统建设及实战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交通管理的深度融合,助推公安交管工作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型升级。目前,智慧交管外场设备平台已基本建设完成;“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已完成全部36个功能模块的开发及应用;智慧交管大脑平台已完成基础建设工作。二是充分运用新建成的外场交通感知体系设备,依托“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实时监测分析城区交通运行态势,密切关注在途车辆数、交通拥堵指数、事故警情的关键数据,根据不同情形,启动相应的路面疏堵保通勤务机制,实现道路交通警情“发现、决策、响应、处置”全流程、一体化新管理模式,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依托“昆明交管·智慧大脑”和交通信号优化专班,在对一环核心区、二环内部、三横四纵、主要放射性道路交通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北京路、青年路等202条路段实施了分时段“绿波”协调控制,对设备基本完善、道路条件相对较好的521个信控路口开展自动适应控制策略。
下步,将围绕昆明“数字交通”建设,加快智慧交管系统建设应用,全方位、立体化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由“数字化”向“智慧化”转变。
三、创新管理模式和载体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精神,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多次就昆明交通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实地巡查,并在先后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前往武汉、上海、杭州、福州等先进发达地区调研学习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公安的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市级13个部门负责人和主城五区区长、三个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成员的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抽调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自规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高位统筹推进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梳理分析城市交通问题,从“规、建、运、管”多维角度研提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意见建议。一是结合昆明实际研究制定《昆明市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总体方案》,明确了“抓好城市交通规划顶层设计,推进城市主干道及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开展支次道路改造,加快公交系统建设,加强交通拥堵秩序乱点排查整治,加强停车场建设管理,研究交通需求控制,开展非机动车管控,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等10大项任务,聚焦“共”治,以“联”促治,着力打破交通治理领域行政壁垒、破除条块限制,根治城市交通“规、建、运、管”脱节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共建共治新格局。二是积极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在充分整合“春城骑警”、辅警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管理力量,按照“定点管理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大主城区交通秩序日常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强化交通秩序管控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充分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住宅小区居民群众,组成文明交通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主题志愿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进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的自觉养成,努力营造全民共建共治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强化辅警队伍建设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从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培训、常态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强化辅警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辅警队伍工作质效。一是按照“明确职责、便于管理”的思路,构建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责任闭环,在支队设立辅警管理办公室,在内设部门设置了12个辅警大队、87个辅警中队,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捆绑机制,构建起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并按程序公开选拔出14名辅警管理考核员、106名辅警纪律监督员、339名辅警履职检查员,配合民警开展日常队伍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辅警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春城骑警辅警选拔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调整办法》《“十佳辅警”评选表彰办法》《路面执勤民警辅警在岗履职闭环监督工作机制(试行)》等涵盖辅警选拔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奖惩兑现、职业晋升等配套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事按制度办、人按制度管”。三是通过每天上岗前开展1次管理提示、每周由中队组织1次集中教育、每月由大队召开1次辅警大会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把常态教育、常态管理覆盖到每名辅警;同时,采取“家队联合共建”、定期分析研判、隐患挂账销号等措施,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四是采取支队、大队、中队“三级巡查督导”的方式,每天对各大队路口、路段、岗位进行视频巡查和现场督查,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严格纪律要求,确保在岗率、履职率。五是把辅警队伍管理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捆绑考核,严格按照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削减表彰奖励名额,并按比例削减辅警配额数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着力培树选拔、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激发辅警队伍比学赶超的热情和活力,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