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47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473号提案答复的函
毕晓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解决昆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案已收悉。您从高峰交通组织、智慧交通、公共交通、交通宣传、斑马线交通监管、优化路网结构、地下道路等方面系统考虑,提出了解决昆明城市交通拥堵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区限行外地车方面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已多次明确提出,城市交通问题要综合施治,反对采取“限购、限行”等“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山西太原市为例,2021年12月19日太原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由,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由于缺少法律支撑,该限行措施引发群众不满和媒体质疑,同时被公安部全国通报,后于2021年12月26日解除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昆明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枢纽,正加快向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的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迈进,交通聚集度远高于其它城市,如对外地牌照车辆进行高峰时段限行,不仅会造成部分群众出行权益减损,也将对外来投资、旅游、就业的组织和个人造成影响,从法律支撑、经济发展、社会维稳等角度都存在较大风险,因此现阶段暂不宜实施针对外地机动车限行政策。
二、加快智慧交通系统建设
2020年,为加快推进全市数字交通建设,市政府成立了昆明市数字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全面感知、泛在互联、集成应用与人工智能应用为支撑,实现昆明市交通的智能化协同,引导交通流合理分布,提升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保障交通系统的运行安全。智慧交管方面,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紧紧抓住“数字交通”建设有力契机,紧扣“全国先进、西部领先、全省标杆”的目标,联合专业技术团队成立研发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智慧交管系统建设应用,目前智慧交管项目完成外场设备平台和智慧交管大脑7大智能应用系统建设,建成应用“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开发运用36个功能模块,并在主城区202个路段推行“绿波”协调控制,525个路口实施自适应控制,主城区在用信号灯联网率从28%提升至86.1%,平均车速提升约7%。智慧交通方面,昆明市交运局建设的昆明市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指挥系统 TOCC二期项目已通过初步验收,接入各类基础数据 9100 万条、动态数据 100 亿条、视频 6200 路,并与“一部手机游云南”APP、“i昆明”APP、“数字云南城市交通展板”等省市重点项目开展对接;完成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已具备承载300万活跃用户和5万停车场联网的服务能力;一站式数字出行服务平台(MaaS)正在推进建设,目前正按“1+1”合作模式(本地企业+互联网公司)开展本地化出行服务平台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及立项前期工作。
三、加强公共交通建设
昆明市交运局始终把公共交通发展提高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考虑,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战略导向,努力推进公共交通安全便捷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快地铁建设。已开通运营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及地铁1号线支线、3、4、6号线一期、二期等5条地铁线路,全长 139.4 公里,开通车站 83座。二是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编制了《昆明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2018-2020 年昆明公交专用道建设计划》《昆明市路侧式公交专用道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划技术文件,有力支撑了昆明市公交专用道建设工作。昆明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里程已达到194公里,较2013年的83.5公里增长了1.32 倍,公交专用道设置比例为14.88%,基本覆盖中心城区主要客流走廊,基本实现规模化、系统化、网络化运营。三是按照“长改短”的原则,推进定制公交服务,制定公交线路“一线一策”优化方案,优化公交线路35条,设置合乘点260个,试运行社区巴士32条。2021年,昆明市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四、加大文明交通宣传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始终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在持续开展“七进”“四让”“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的同时,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涵,倡导广大群众遵规守法、文明礼让、安全出行。一是丰富宣传形式。广泛收集、整理交通通行规则和交通安全法规,将枯燥的法律条文制成图片示例、动画等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昆明交警微博”“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主题宣传面和市民群众知晓率。同时,深入大型有车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等形式,宣传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收集整理有关非机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制成警示教育宣传片,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新兴媒体,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安全出行,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参与交通的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三是调动群众参与。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协调各区政府招聘交通志愿者开展行人文明过街、机动车规范停车劝导等活动,全方位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人车互让”的文明交通氛围。
五、提升交通管理效能
2021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系列部署要求,紧扣 “畅通工程”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总体方案》《关于开展重点医院周边及重要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昆明市主城区交通组织管理规划及三年整治大纲》等文件,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撑,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二是建立交通堵点、乱点动态优化排查机制,借助“智慧交管﹒昆明大脑”立体绘制城市交通堵点图,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和“先管理、后基建”的原则,综合采取借道左转、潮汐车道、增设右转专用车道、设置机动车“待行区”、非机动车“蓄水池”等措施,深挖道路时空资源,在2021年完成63个堵点治理,推动200余项工程性措施和600余项“微改造”措施落地落实的基础上,2022年又完成了68个点段的整治,正在推进35个点段的治理。三是推进“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动态调整勤务,叠加使用机关警力,压紧压实片长、路长、段长、点长“四级包保”责任。四是推行路面管理效能“红黑榜”通报机制,全力强化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和巡逻管控工作,交通警情“首调成功率”常态化保持在90%以上,二环以内5分钟、二环以外10分钟“快反到达率”保持在95%以上。五是强化辅警队伍建设,先后制定实施《辅警队伍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春城骑警辅警选拔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调整办法》《“十佳辅警”评选表彰办法》《路面执勤民警辅警在岗履职闭环监督工作机制(试行)》等涵盖辅警选拔培训、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奖惩兑现、职业晋升等配套管理制度。六是充分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住宅小区居民群众,组成文明交通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主题志愿活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进文明交通行为习惯的养成,努力营造全民共建共治文明交通良好氛围,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加强斑马线安全监管
经初步统计,昆明市主城区信号控制路口为1440个,均设置有人行横道线;无信号控制路口和道路沿线单位、小区出入口等设置人行横道线约10万余处。近年来,为规范交通秩序,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礼让斑马线”工作。一是在主城区环城南路、西昌路、日新路、广福路等30条道路上1600余处有行人过街的地方及小区、单位出入口设置人行横道线,并配套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及地面停车让行标线。二是在新建、改扩建道路交通工程审查阶段,要求设计单位对道路沿线开口处有行人过街的地方设置人行横道线并建设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三是在北京路与穿金路交叉口、青年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等5个路口试点声控和文字提示行人过街装置,提示行人注意过街安全。四是强化科技设备应用,在部分路口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通过上述措施,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线安全得到了较好保障。
目前,发光斑马线在上海、杭州等城市试点开展。据了解,发光斑马线会产生“霓虹灯”效果,给驾驶员视觉和注意力造成影响,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发光斑马线”在一定程度上会给行人造成“驾驶人都会停车让行”的错觉,影响行人谨慎、快速、安全通过人行横道。加之在地面设置发光斑马线,需埋设抗压发光单元(类似“灯箱”),成本较高,对道路损坏较大,后期管养维护成本也较高。鉴于以上原因,在昆明市暂不宜实施设置“发光斑马线”,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国内城市“发光斑马线”试点效果,加强分析研判,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在具备条件后适时确定试点应用。
七、优化道路路网结构
为进一步优化昆明道路网结构,市自然和规划局制定《昆明市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昆明中心城区四年(2022-2025)道路建设计划》,启动《昆明中心城区年度道路建设白皮书》编制工作,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强化交通与土地协同发展等方面加强城市交通顶层设计,切实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全面提升主干路网和支次道路通达性,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有效均衡交通流,全力疏解主干路网交通压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