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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31-202208-392723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2-08-26 15:38
名 称: 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5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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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5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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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12050526提案的答复


市政府办公室议案处

杨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改善昆明城市道路交通通行保障的建议》(第12050526号)交我们办理委员从道路交通规划、交通安全设施规范维护、交通优化组织、停车泊位管理、非机动车秩序管理、人性化交通执法、交通疏导指挥、车辆检审服务提升、安全施工管理等方面系统的对提升昆明市交通品质进行了建议,建议涉及面广,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一是在新建、改扩建道路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信号灯》等国家标准,对建设单位送审的《交通设施施工设计图》进行审核,并根据路口实际情况提出交通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和交通组织意见,力争从源头上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使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巡查机制,每天对全市交通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维护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三是针对部分道路产权、管理维护权属于建设方,维护经费不,以及地铁建设、道路提升改造等多项市政基础建设同步施工导致的部分区域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的情况。主要采取加大对道路交通设施的巡检巡查力度,及时通报道路产权部门督促整改,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巡查维修力度,确保交通设施规范统一、齐全有效,提升城市形象。

二、道路交通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逐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及交通专项规划,统筹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四大环节,在新建成区建设工作中,以及目前呈贡低碳路网建设和环滇池绿道建设中,开道路建设控规编制,增加先期指导性、可行性。形成对新建、改扩建道路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方案审查机制,强化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衔接,对停车场建设、公交专用道和场站建设、出入口设置、交通渠化与组织、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等要素进行严格审查。

、根据车流量自动控制红绿灯时长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紧紧抓住昆明数字交通建设契机,加快推进智慧交管系统建设及实战应用,依托智慧交管·昆明大脑对交通信号优化工作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按1+5+N(即:1个中心运营,专业团队、数据规范、工作机制、配时计算软件工具、运行管理软件工具5个要素,N种支撑平台和工具)的模式建设了省内首个交通信号配时中心,并按照外截内疏、一路一策的思路,加快推进绿波及自适应协调控制应用,在北京路、青年路等202个路段实施了分时段绿波协调控制,在521个路口实施了自适应协调控制道路通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规范设置停车泊位

为规范昆明市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和设置工作,昆明市人民政府20197月修订公布《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并于20211制定《昆明市全面加强机动车停车和洗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区政府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规范静态交通秩序。工作开展以来,清理路内泊位7.48万个,其中取消路内泊位3.12万个,规范设置2.18万个,实现路内泊位四个统一(停车泊位统一编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咨询投诉统一渠道)规范管理,并将数据联网接入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2021年以来,结合昆明主城区路内停车泊位清理整治和停车场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区(管委会)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且白天交通流量较大的老旧小区周边道路、路段批准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912缓解停车难问题。目前,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中。

、加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始终将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态化开展非机车交通违法整治一是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按照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流动巡查与定点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加大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规范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二是不断加大非机动车管理力度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行柔性执法,按照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主城区设置16个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学习教育点,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开展现场教育警示,现场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观看警示教育片,促进违法行为人提高安全守法意识。三是严把登记注册关口,强化路面执法,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超标电动自行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改善交通环境。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机制、强疏导、抓细节、促落实等系列措施确保系列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和城市交通正常运转一是印发《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图集(二)》《昆明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图集》等手册、图集,要求实施单位做好设置警示提示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并督促辖区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市级和辖区住建、城管、交警均交叉不定期巡察,对未批先占、五牌一图、围栏倒计时牌设置不规范、围挡设置不规范、警示牌设置不足、影响正常交通出行等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问题,按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罚款和取缔等处罚。同时,制定《关于在主城区全面实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红黑榜公示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城市道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管理黑名单制管控工作的通知》,实施黑名单制管控工作,促进文明施工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与工程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结合保通工作要求,对施工组织方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施工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在保证施工作业正常开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规范施工管理,推行现场工作制度,变管理为服务,简化审查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建立施工现场和周边道路定期巡查制度,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区域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设置齐全的指示、指路标志引导车辆、行人顺序通行,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对巡查中发现的设施不规范、不齐全,私自扩大围挡范围影响交通或者施工进度缓慢拖延工期等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经劝告拒绝整改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确保施工单位安全、文明、高效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占道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2022年以来共处罚违规施工3起,行政处罚2人,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通过上述工作,有力确保了系列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城市交通的正常运转。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挖掘作业修复管理的通知》《昆明市市政道路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控制导则》,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路面恢复,确保城市道路路面平整规范各项工程顺利实施和城市交通正常运转。

、加强交通疏导指挥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进一步内部挖潜、强化警力部署、优化勤务模式,创新管理手段、完善管理措施,不断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做好主城区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堵保通工作。一是针对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主城区交通拥堵蔓延加剧等问题,对主城区拥堵路口、节点进行梳理排查,合理设置高峰固定执勤岗,并采取全警处理交通事故、机关特殊勤务时段加勤等措施,发挥春城骑警实战单元机动力量,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提高路面管事,确保主城交通正常运转。二是按照治堵先治乱,治乱先治违的思路,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逢五逢十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力度, 持续强化对三驾”“三乱”“两闯”“两牌”“两线”“四车等容易致堵、致祸、致乱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努力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三是持续深化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勤务机制改革,推行路长四级包保责任、民警辅警在岗履职闭环监督、路面管理效果红黑榜机制,努力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积极推进警种融合,推动巡特警、交警、派出所治安警融合联动,强化街面巡逻防控,不断提升警务效能

扩大人性化执法范围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法为民的理念,秉承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的思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2021年起推出了一批柔性管理措施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4类轻微违法行为只作口头教育;对20项不涉及记分的轻微交通违法建立首违警告清单,在纠正违法行为并予以教育警告后放行;在主城区40余个电子监控点对3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提示、不处罚;对多发性的违法停车采取分级化管理,非重点道路违法停车原则上夜间不再处罚;在学校、医院门前路段试点推行限时停车”“预约停车等管理举措,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持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了10执法为民工作举措,让柔性执法再升级,不断提升交通管理的服务水平。

提供临近检审车辆提示服务

昆明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开通上线临近检审车辆车主短信提醒告知服务加大交管12123”APP的推广应用,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检验信息及车驾管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交管服务效能,为市民群众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