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46206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昆明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146206号建议的答复
李春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秩序维护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和上放学时段高峰勤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点多面广,上放学时段与社会面上下班晚高峰时段叠加,车流、人流密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艰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部署提升校园安保等级,叠加多警种职能和警力,强化落实校园警务。全市公安机关依托快速反应机制,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划分为若干安全责任区,定人员、定责任、定路线、定范围,统筹巡逻车、机动处突单元、警务亭、交警岗亭和步巡小组,按照“三见”和“武装控制、动中备巡”的要求,拓展警力实际控制范围,以更高的机动处突能力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范,扎实执行校园安保勤务。
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出台《2021年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校园上放学时段“高峰勤务”。全市交警、巡警、特警、春城骑警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根据“警力向校园周边倾斜”的要求,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将警力叠加在学校门前及周边开展秩序维护和巡逻防范,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师生安全。全市派出所落实护校安园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学校巡查、巡逻、巡视,督促校方安全主体责任;牵头辖区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护学岗”工作,形成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合力,提升校园突发案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属地学校门前划定护学安全区,由治安、交警、春城骑警和特警街面巡逻防控等部门安排执勤警力和协辅警值守,由学校领导、老师、家长组成护学队在安全区开展相关工作,并发动社会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做好护学岗工作。
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针对学校上放学时段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机动车)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临时停车或者乱停乱放容易引发秩序混乱、交通拥堵的问题,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交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挖掘道路资源,合理设置限时停车区域,最大限度满足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停车需求。如:一大队对昆八中周边的龙江路(龙泉路至红锦路双侧单排停放)采取限时停车措施;二大队对明通小学门前的明通巷(北侧)采取了限时停车措施;四大队对日新路海贝小学周边规划了单行措施,极大改善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提高了道路通行率,缓解了该片区高峰时段交通压力。
为确保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正常、学生出行安全,全市交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全市各交警大队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校周边道路以及校车运行线路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并联合辖区职能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并对学校在用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勤务部署。全市各交警大队提前与辖区各所学校幼儿园联系对接,掌握学校上放学高峰时间,安排警力向校园周边倾斜,全面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门前及周边易堵路段节点的警力部署,全面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勤务,全力开展交通指挥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三是开展违法整治。在强化上放学高峰时段秩序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视频巡查和“春城骑警”流动巡查的方式,以专用校车及其营运线路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取缔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学校周边交通环境。
三、强化校园内部安保力量,维护校园安全。
市公安局积极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出台《昆明市公安局推进全市校园“三防”四个100%和“人脸识别”建设实施意见》,督促全市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加强全市校园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全市学校2021年内100%足额配备持有《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推动全市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并直接接入公安机关,推动学校及周边“人脸识别”视频监控建设,切实发挥提前发现、及时预警危险人物靠近学校的防范实效,逐步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