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1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12号提案的答复
王豫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应对极端暴力预防措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师生安全宣传和应急演练
校园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上来,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规定,全面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积极联合市教育体育局,强化学校保安人员的安保知识及安保技能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全市公安机关落实“百万警进千万家”工作,强化“一校一警”机制,组织联校民警、社区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深入学校督促指导开展法制宣传“五进”校园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举办宣传活动、现场教学、主题班会、互动交流、安全知识讲座、情景模拟体验等形式,以防诈骗、防校园欺凌、防拐骗、远离“黄赌毒”、防传销、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反恐防爆、危险感知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常识和技能为重点,开展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开展演练的总结评估,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和上放学时段高峰勤务
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总结提升校园安保等级,高位部署强化落实校园安保警务,优化警力配置,综合叠加多警种职能和警力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拓展警力实际控制范围和机动处突能力,校园及周边巡逻防范和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全市交警、巡警、特警、春城骑警在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警力向校园周边倾斜、叠加在学校及周边,依托快速反应机制,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划分为若干安全责任区,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路线、定范围,统筹巡逻车、机动处突单元、警务亭、交警岗亭和步巡小组,拓展警力实际控制范围,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处置各类警情,以更高的机动处突能力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范,扎实执行校园安全保卫勤务,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创新中小学幼儿园“警校家”护学岗机制,牵头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警校家”护学工作,形成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合力,提升校园突发案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学校门前道路交通整治,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合理设置限时停车区域,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确保师生通行安全有序,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切实增强学生儿童及家长安全感。
同时,公安机关坚持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协同政法委、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辖区学校和百姓家庭,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坚决依法联动治理“校闹”。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力度,深入摸排校园周边重点人员,逐一纳入工作视线,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督促落实日常监护和治疗措施,严防在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危害师生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