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00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昆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100号提案的答复
姜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非机动车十字路口安全通行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示的问题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交管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围绕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紧扣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以“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活动为载体,不断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涵,全面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一是深入推进“七进”宣传。紧紧围绕交管工作重心和交通安全形势,深入大型有车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和辖区机场、车站、码头、广场、集镇、村庄等,以图文并茂、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持续开展“窗口”宣传。充分利用办公区、办证大厅、交通事故、违法处理、车驾管服务窗口、执勤执法、道路出入口、收费站、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等窗口以及客货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学校、景区宣传栏等,以宣传标语、横幅、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三是强化警媒合作宣传。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移动传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路、安全出行,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四是强化“舆论引导”。以昆明交警信息网、“昆明交警微博”“昆明交警微信”为载体,广泛收集、整理、发布交通安全和交通管理信息,揭露事实真相、引导正确“舆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交通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五是强化现场教育。按照“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非机动车(以电动自行车为主)现场教育管理措施,在主城区部分主干道、重要支次道路上设立非机动车教育学习点,采取抄法规、看警示片、法规测试、自愿执勤体验等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管理,促进非机动车驾乘人员文明出行习惯自觉养成。下步,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定期曝光交通违法,努力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氛围。
二、关于推广先进交通管理经验和模式的问题
2020年以来,为积极应对城区交通新变化、新形势,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先后前往北京、上海、武汉、杭州以及公安部无锡交通研究所等地学习考察,邀请多位国内城市交通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到昆问诊把脉城市交通,加强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昆明市政院、昆明市交科所、阿里集团、滴滴公司的对接联系和协作,携手专业技术团队组建交通组织优化专班和信号优化专班,建立了交通堵点乱点动态优化排查机制,通过现场踏勘体验、现场制定优化措施的方式,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管理经验,深入推进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工作,坚持“一口一策、一路一策”原则,根据交通运行情况和路网结构,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综合采取拓宽路口、增加车道、提前掉头、借道左转、非机动车“蓄水池”放行、设置非机动车掉头通道等措施,精细路口交通组织,提升通行效率。2021年,结合堵点整治和导流岛改造工作,在道路断面相对较窄的青年路、巡津街、白塔路、春城路等沿线路口,增设了非机动车“蓄水池”和“掉头通道”119处。下步,将继续深化与相关专业团队的沟通协作,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优化交通组织,改善通行秩序,为市民出行努力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关于增进警民之间理解等问题
为努力实现公安交通管理执勤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执法指引、严格日常监督,建立了醉驾案件办理中心、研发了“涉案车辆管理系统”,推广了“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不断规范干部民警、辅警执勤执法行为。二是围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突出源头隐患治理、深化宣传教育引导、精准打击重点违法,“零容忍”查处无证、酒驾等易肇祸致乱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全面推行主城区路面管理“四严禁、七不准”措施。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推出了系列柔性执法措施,对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4类轻微违法行为只作“口头教育”,对20项不涉及记分的轻微交通违法实行“首违警告”,在主城区40余个电子监控点对3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提示、不处罚;同时,对多发性的违法停车采取分级化管理,非重点道路违法停车原则上夜间不再处罚,并在学校、医院门前路段试点推行“限时停车”措施,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下步,我们将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执法为民”的理念,一如既往地认真尽职履责,始终将“便民、利民”摆在首位,继续坚持人性化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推动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共治的公安交通管理社会化工作机制,为实现安全、文明、绿色出行,构建现代新昆明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