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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31-202212-404234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7-14 18:01
名 称: 关于对《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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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14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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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昆公规〔2020〕1号)已公布,现将相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 废止的过程

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备案办法》的要求,2020年5月1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起草了《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并依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0年6月22日,经市公安局党委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废止《通告》,并由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共同盖章,经登记编号后于2020年7月23日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发布。2020年8月11日,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查,准予备案《昆明市公安局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

二、 废止的主要原因

2008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因2015年修订的《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2018年修订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已含盖《通告》的内容,没有必要继续执行《通告》,故废止该《通告》。

三、 废止后的管理依据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相关文件:

关于废止《关于禁止向车外抛掷物品和吐痰的通告》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