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 ga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1712-133308 主题分类: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7-12-27 14:42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14:42
字号:[ ]

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 ( )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71号 )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71号 )中明确市公安局牵头的任务进行了逐一梳理,现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第18项: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采取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成情况:公开权责清单包括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941项,行政强制57项,行政检查56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类65项。7项管理服务事项按照审改办要求已全部变更取消。以上事项均已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布。市局外网门户网站公布了12389投诉电话并开设了意见邮箱。

(二)第19项: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完成情况: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12条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第20项: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完成情况:市公安局涉及15项随机检查的事项,无依法取消的检查事项。昆明市公安局建立了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有民警89人。建立了相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涉及市场主体8807个。2017年共进行173次检查,检查涉及1549家企业单位,检查公开结果16条。

(四)第21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

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完成情况:我局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已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在主城建成区的治安警务亭和便民服务中心安装60台自助一体机,累计超过11.53万人次使用自助一体机办理各项业务,其中业务查询7.9万次,交通违法处理1.51万人次,打印各类证明1.79万份。交警部门共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网上预约考试200.01万人次,提交体检证明62.74万人次,机动车互联网选号13567笔,核发临时号牌15.65万副,补换领牌证683起,机动车检验预约438起,变更联系方式12.02万起。

(五)第22项: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要优化指引标识和办事流程,做好对办事群众咨询的回复和解答及引导服务工作,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政务服务环境营造。完成情况:市公安局的出入境分中心、公交分中心、车管分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治安、交警、消防支队窗口均围绕群众办事需求,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识和办事指南。

二、 推进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信息公开

第73项: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完成情况:年以来,共推送交通管制信息17条;政务信息有奖征集活动26条;推送交通组织疏堵方案1392条(含转发);节假日安全提示101条;重点交管工作356条,合计共1892条。在市公安局对外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交通管理类资讯11条。

三、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第82项: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全市经侦部门“风雷行动”打击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向公众展现了昆明公安各级经侦部门以“风雷行动”为契机,全力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以“3.15” 消费者日、“4.26” 知识产权宣传周、“5.15” 经侦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载体,统一制作宣传版报,张贴悬挂标语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全面宣传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形式、危害及防范对策。邀请中央和省市媒体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多发类型、手法及其识别防范技巧进行宣传,运用典型案例、专题报道,揭露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提升群众防骗、识骗和举报意识,强化宣传防范效果。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向全省手机用户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加强与公交、地铁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以预防非法集资的主题的宣传教育短片《一念》在公交车、地铁上进行宣传教育,在主城5区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上开展密集式宣传,让防范涉经济犯罪的知识深入人心,减少案件发生。编辑《昆明警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专刊,专门介绍防控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有关知识。

四、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第96项: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有关牵头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完成情况:按照昆明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服务等重点领域,结合昆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栏目,集中公开昆明市公安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已发布文件公开4条、服务公开7条。

(二)第97项:做好重要规划、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2017年8月25日前,市级各部门要在本系统上级主管部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成情况:已完成2017年市局各部门的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6年决算公开工作, 2017年以来在市局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栏总发布市局政府采购的招标公告及中标情况100余条。

(三)第99项: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应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完成情况:今年以来,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电视电话会议23条。

(四)第101项: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市局直属各部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举办了4次听证会,均按要求报批。

五、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第103项: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突出新闻发布制度在舆情应对中的权威作用。完成情况:市局按照《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推行例行新闻发布工作,今年以来,已召开“打防电自行动车专项行动”、“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放管服”、“警务便民自助一体机”等19起新闻发布会。

(二)第104项: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已发布《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它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国家层面网约车政策解读和昆明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准备情况》等政策解读12篇。

(三)第105项: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市局主要领导参加“市长热线”、“金色热线”各1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四)第106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1号),依法全文公开有关办理复文。完成情况:已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公开28条办理结果。

(五)第107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举办了4次听证会:1、《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初稿)》听证会;2、《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3、《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4、《昆明市公安局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便利措施(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六)第108项: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5〕116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完成情况:今年以来,下发了《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文制发工作制度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公开属性审查。发布《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它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国家层面网约车政策解读和昆明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准备情况》等政策解读12篇,均按照“三同步”要求发布。

(七)第109项: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昆政办〔2016〕161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新闻发布活动、接受媒体采访、发表署名文章等,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6次。共编写网安信息专报182期,网安情报信息74期,上报舆情、情报信息9129条。

(八)第110项: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事项。完成情况:市局门户网站今年共发布16条涉及公众利益的通知通告。

(九)第111项:要突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广泛的优势,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运用,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完成情况:今年以来,通过市局网站发布信息9条、昆明警方微信10条、昆明警方微博20条、头条号18条,大力宣传了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正面宣传的公安机关先进典型、专项工作等。

(十)第112项: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互联网信息监管、政府应急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完成情况:按照《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10〕103号)要求,市局统一部署,建立了重大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个同步”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六、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一)第124项: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责任主体,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听取重大政务公开事项,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工作考核,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完成情况:2016年9月成立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警令部,由分管警令部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年度考核指标。2016年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1月11日发布。

(二)第126项: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成情况:市公安局已建立政务公开台账,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存档。

七、 加强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完成情况:具体请查看昆明市公安局2017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