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333号建议的答复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人大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333号建议的答复
刘利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昆明交通拥堵”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的问题
信号灯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辅助设施,它对于保障路口通行秩序、预防路口交通事故、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信号灯配时设置,需要全面考虑路口各方向流量、流向、周边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各类交通参与者的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平衡的制定最优方案。同时,相邻路口之间在距离、车道数、信号灯运行周期、联网状况等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可以实现2个以上路口的绿波协调控制,以提高路段通行效率。
长期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都在运行中不断进行调研、分析和调整。近期,交警支队协同昆广东振业优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业团队,对主城区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查、梳理,组织400多人次开展了80多次交通调研,完成了450多个路口交通流量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了30多套交通组织及信号配时方案,对全市120多个路口信号配时及相位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满足绿波协调条件的北京路、环城西路、日新路、龙泉路等4条道路设置了绿波协调方案。
下步,交警支队将按照代表的建议和思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信号灯系统验收、优化、维修等机制,加大对信号灯配时的调研分析力度,以确保信号灯的设置与路口及片区的交通需求相适应,努力提升我市交通管理水平和成效。
二、关于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
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是交警支队的重点工作之一。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2016年,公安交管部门专门组织了贯穿全年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各交警大队在强化岗位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每天还专门组织2个整治工作组,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流量较为集中和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路口、路段为重点,设置整治卡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近期,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违反信号标线、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但是,受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群交通安全意识淡漠以及违法成本低等因素的影响,在警力薄弱时段和路段,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管理成效不理想。
下步,交警支队将按照代表的建议和思路,继续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定点纠处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整治,不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充分调动固定执勤岗、警区和警用摩托车巡逻队等管理力量,全面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努力扭转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力争促使相关工作成效取得提升和突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昆明公安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公安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