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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331-201710-222501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7-10-26 09:49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6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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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0-2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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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

460号提案的答复



周常春委员

提出的对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及采取综合安全治理措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的情况

电动自行车由于价格低廉、出行快捷、无需申领驾驶证和购买保险,深受广大市民青睐,致使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增大。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加,涉及电动自行车销售、交通、治安、环保等问题日益凸显。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我市制定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1211正式施行。市《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变更、转移、报废以及上路行驶、违法处罚等方面予以了规范。201341,《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施行,对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报废制度、报废年限、载人人数、通行规定、法律责任等作了相应的规范。目前,我市已实施了对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全市共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110多万辆,但同时也还有大量因超标而没有办理登记落户的车辆在使用。

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中,商家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等源头问题,给后续管理工作造成的困难和压力日益凸显。今年,地方性法规《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修订已被市人大列为立法项目,交警支队将以此为契机,针对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准入、违规销售等源头管理问题,积极向上级立法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力争进一步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二、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措施

近年来,交警支队紧紧围绕稳中求进、创新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幸福的新昆明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

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思路、举措、办法创新,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机制和措施,如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警区责任制、驾驶证考试远程监督机制等等,对提升交管工作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委员您提出的严格规范电动车、助力车上牌及上路行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倡导电动车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安全头盔制作、播放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教育视频征集志愿者上路管理加强对学校周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各警种配合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等建议,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工作思路是一致的。此前,交警支队已在开展相关工作,并不同程度的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下步,交警支队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力度,努力促使相关工作成效取得提升和突破。

对于您提出的要求违法电动车骑驶人学习3个小时,在市内各主要路口设置学习点采取抄写交通法规、站岗学习等新的处罚方式等建议,交警支队在对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进行严管重罚的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推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现场教育培训措施,在主城区道路上试点设置了2个现场教育点,对自愿选择参加警示教育、抄写法规和进行执勤体验等现场教育培训的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酌情减免处罚;对不愿参加现场教育培训的违法驾驶人,严格按照上限实施处罚。下步,支队将继续增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大力推广非机动车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培训举措,进一步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的提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昆明公安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公安局                                                                                        201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