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发布时间:2014-02-13 00:00
字号:[
大
中
小
]
附件1:
2013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不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条 | 3570 | 含市局对外服务网站、下属交警、出入境管理局等子网站所公开的信息 | ||||
2.新闻发布会 | 场 | 13 | 交警13场 | ||||
条 | 43 | 交警13条、治安6条。市局新闻通告24条 | |||||
3.政府公报 | 期 | - | - | ||||
条 | 1 | 《昆明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117号 |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2232697 | 手机短信提示、户政E网通告、报刊、电台、电视栏目、微博、论坛交流等方式 | ||||
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04 | (交警82个、公交1个、出入境2个、消防19个) | ||||
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人(次) | 5492098 | 包含户政E网、出入境微信、交通违法违章自助查询、消防、治安、出入境、公交、交通等窗口服务为主的业务查询。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2 | |||||
其中:1.现场书面申请数 | 件 | - | |||||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件 | 2 | |||||
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件 | - | |||||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件 | -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 | |||||
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 件 | 2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 | |||||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 |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件 | -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 |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 |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2 |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 |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 |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件 | - |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
9、其他 | 件 | 0 | |||||
三、咨询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6676473 | |||||
其中:1.96128专线查询数 | 人(次) | 2838 | 全局共设立2条专线、12个授权号码共14个号码负责转接答复 |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4727829 | 包含户政E网、出入境微信、网上交通违法违章自助查询、消防、治安、出入境、公交等窗口服务的网络业务查询。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697654 | 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禁毒等业务部门所设便民窗口的现场咨询合计。 | ||||
4.其它方式(请说明) | 人(次) | 1248152 | 各业务部门对外服务电话的咨询答复、安全宣传及QQ业务咨询等。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6278195 | 因部分公安自助网络查询业务不需要答复处理,全年咨询数与处理数有一定的数字差别。 | ||||
其中:1.96128专线答复数 | 人(次) | 2838 | |||||
2.96128专线转接数 | 人(次) | 2838 | |||||
3.96128专线转接成功率 | % | 100 |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4329551 | 包含户政E网、出入境微信、网上交通违法违章自助查询、消防、治安、出入境、公交、等窗口服务的网络咨询答复。 | ||||
3.现场答复数 | 人(次) | 697654 | 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禁毒等业务部门所设便民窗口的现场咨询合计。 | ||||
4.其它方式答复数 | 人(次) | 1248152 | 交警、治安、出入境等便民服务电话及安全(非96128专线)的咨询答复数。 | ||||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 | |||||
2.判决变更数 | 件 | -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 | |||||
其中:1.信访数 | 件 | - | |||||
2.举报数 | 件 | - | |||||
3.其他方式 | 件 | - | |||||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 |||||
3.邮寄费 | 元 | - | |||||
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 |||||
3.邮寄费 | 元 | - | |||||
六、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情况 | - | -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组织重大决策听证 | 项 | 5 | |||||
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 | 条 | 14 | |||||
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 | 项 | 83 | |||||
填表说明 | |||||||
部门/县(市)区主管领导(签审): 同意 杨建军 (盖章) 2014年2月 11 日 | |||||||
填表人 | 全颖 | 复核人 | |||||
电话 | 63015132 | 电话 | 63015109 |
填表说明:
1.本统计表统计的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公开查阅点”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用于方便公众查阅相关本级政府、部门政府信息的公共场所,包括:被指定为公开查阅点的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
3.“公开查阅点查阅数”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公开查阅点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政府信息查阅数量,单位为:“人次”。
4.“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是指本级政府、部门收到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目。(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在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需要进行受理申请,确定是否给予批准的信息。不包括查询性质的咨询信息,如96128电话查询、政务信息查询等。)此处的“申请”指需要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受理机关需按《条例》规定的日期及形式予以答复的情况,不包含咨询性质的申请,如:邮件、电话、口头咨询等。
5.“现场书面申请”、“电子邮件形式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邮寄形式申请”、“其他形式”均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请依照对应方式下实际申请情况如实填写,其四类方式的申请数之和应等于“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6.“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指本级政府、部门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进行答复和处理的数量。
7.“同意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完全公开。
8.“同意部分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部分公开。
9.“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条例》定义的政府信息”,无论信息是否存在,可不予公开。
10.“信息不存在”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应予以公开,但由于其信息不存在的原因,无法公开的情况。
11.“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指照《条例》规定,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级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无权予以公开。
12.“申请内容不明确”指由于申请的不明确或不易理解,导致无法确认应该公开哪些信息的情况。
13.“重复申请”指已经受理的申请,在对申请人进行相关答复和处理后,申请人以同一申请内容再次进行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14.“不予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情况。
15.“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进行行政复议的事件数。
16.“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指行政复议结果的具体情况分类,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
17.“全年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事件数。
18.“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变更”指行政诉讼的结果分类,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
19.“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指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诉事件数。
20.“信访”、“举报”、“其它方式”指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诉的方式。其三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全年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诉”。
21.“全年涉及依申请公开费用金额”指本级政府、部门年度内依申请公开发生的实际收费及减免情况。
22.“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收费的金额。
23.“依申请公开减免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费用减免的金额。
24.“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指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总额。
25.若本级政府、部门不涉及统计表中某些指标项,无此类数据,则应填写“-”,否则视为有该项数据而未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