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昆明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昆明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在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xxgk.yn.gov.cn)及昆明市公安局公众门户网站(gaj.km.gov.cn)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
一.概述
2013年,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阳光政务”强化警务信息公开为载体,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时效等方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托市局“四项办”成立了由市局党委成员杨建军副局长任组长、市局直属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四项办2名民警为全局信息公开专职人员;明确市局四项办主抓全局信息公开协调、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并设立部门专职信息员具体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局每年拨付5万元经费用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年内先后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暨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通知》、《关于对昆明市委、市政府近期明确的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办的通知》,将相关工作纳入市局年度考核并每月督查追踪。从组织实施及人员经费保障上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公开机制。制定了《昆明市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涉警舆情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和适时组织媒体采访团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切实增强警务公开信息发布主动性和权威性;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再次强调了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明确了昆明市公安局保密委员会是全市公安机关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领导机构,市局直属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拟对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的初审工作;市局信息公开办(四项办)、新闻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市局和直属部门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终审工作,并会同市局纪委、保密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生因涉密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以公安对外服务网站为主,积极拓展网络在线服务、新闻媒介、微博、QQ、微信、户政E网、政务查询点等公开平台,依据《条例》和公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的同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3年全局通过公安网站公开警务动态类信息共3570条(不含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新闻通告及公报类44条,通过微博、手机短信提示、公安宣传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信息223万条,全局104个信息公开查询点和公安政务服务网共接受549万人(次)群众查询。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未发生因主动公开信息导致泄密事件等违规情况。
(二)公开方式和数量
1.依据工作状态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条例》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信息情况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年初及时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对外发布。所公布的受理电话号码和传真、地址均畅通有效,《信息公开目录》均真实可查。
2.依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时公开警务重点及重大事项。对全市公开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通过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等方式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并监督市公安局已经、正在和即将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增强了公安机关的透明度、公信力和行政效率。2013年,全局共对外发布举行重大决策听证5起,重要事项公示14(篇)条,重大工作通报83(篇)条。
3.拓展信息公开功能和载体,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充分依托公安内、外网站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各类警务动态信息。凡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及公安管理中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重要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公开。2013年度通过昆明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公共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362条。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电视栏目等现代传播媒介,牢牢把握全市公安机关当前工作的主线推进信息公开。年内组织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刊播全市公安工作的新闻、通讯和影视节目达3900篇;全市公安机关共开通“昆明警方”新浪、腾讯、人民网官方微博102个,年内共组织各类微访谈13次,上传、转发、评论各类帖子2300余条,粉丝已突破140万人。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接依申请公开件2件,经市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条例认真研究,因该依申请公开事项内容属于刑事案件不包括在可以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市局依法作出了“不予公开信息”的回复。
四、 咨询处理情况
紧密结合软环境建设“服务改进年”活动,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拓展公众咨询渠道,全面落实便民、高效、透明的“阳光政务”窗口服务,切实增强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交流互动功能。一是不断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平台。梳理全局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统一规范到目前的14个授权号码;坚持96128与12345市长热线整合后一号通平台的规范化建设,2013年度全局共办结市长热线7083件,回复96128政务信息网络查询4204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标;二是借助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创新,不断提升对外服务能力。牢记“民意主导警务”的理念,充分依托互联网、信息屏、手机短信、微信等科技平台,积极完善公安行政管理业务网站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等电子政务功能,加大服务事项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户证管理方面,开通了网上预约、户政E网办证大厅、开通绿色通道等便民利民举措;交通管理方面,建成了“网上车管所”,完善互联网交通违法信息查询及网上自选号牌、互联网上支队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说明及业务导办、互联网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更新;合作开发“畅行昆明”手机智能终端软件,市民可随时通过手机终端查询昆明城区实时交通路况、交通违法、车驾管服务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现场引导等信息;出入境管理方面,研发台湾同胞口岸签注网上申办系统。推出微信查询办证服务。出入境接待大厅实现无线网络区域全覆盖。自主研发“公安出入境因特网涉外单位管理系统”、“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等网络信息平台,提供网上办证、咨询解答服务。在接待大厅开设自助填表、自助照相、二次签注自助受理,提供自助填表机填写申请表;消防管理方面:依托消防政务网,公开办事机构、电话、办事人员,提供完备的办事指南,在第一时间提供办理结果查询。2013年全局合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668万人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共628万人次,在增强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交流互动功能上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局的信息公开及政府门户网站测评在全市64个市级单位中连续三年均名列前三甲,政务公开工作在市监察局组织的年度督察工作中受到好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以下不足:一是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对外公开门户网站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外服务功能和执法信息公开的版块设置;三是全局便民利民的具体举措上还有提升空间。2014,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部署,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把执法信息公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加大公开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力度;二是对市局对外公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完善,更加提升对外公开和服务功能;三是加大管理创新,努力在深化政务公开上出台更多新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到位的服务,不断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服务效能;四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公安考核管理体系,强化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努力将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昆明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