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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1701-11198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2-02-20 17:28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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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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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公安“六项建设”主旋律,以深入开展“和谐警民关系、深化警务公开”为依托,着力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网站公开平台、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时效等方面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贯彻落实。现将市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在2010年初依托市局“四项办”成立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2010年10月,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再次明确了以警令部副主任为负责人、四项办2名民警为专职联络员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责任人制度。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市局四项办主抓全局信息公开协调、指导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全局各部门均设立专职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局每年拨付5万元经费用于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制度上、经费上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健全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明确了具体职能划分和具体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市局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站管理规定(试行)》及《2011年昆明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实行信息公开追踪巡查和每月通报制度,结果纳入公安年度考核严格进行奖惩;三是建立信息员、联络员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县(市)局、市局直属部门信息员按日、月、季度向市局新闻办上传已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发布的领导审核后的动态警务信息,由市局新闻办统一审核发布;对公安业务中涉及服务事项、行政审批等内容,先由市局法制处、软件办审核,保密办审查通过后,交由市局信息办(四项办)统一发布。市局信息办(四项办)同时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发布负有日常巡查和整体监督的职能。
(三)立足实际开展宣传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11年,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依法行政、规范警务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度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组织民警跟踪学习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依托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平台,先后2次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公开联络员56人次开展政务公开暨信息化技能业务培训。年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四)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和审查制度。2011年初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三级保密审查制”,明确市局直属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拟对外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的初审工作;市局四项办、市局新闻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市局和直属部门对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终审工作;市局四项办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市局信息办(四项办)会同市局纪委、保密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生因涉密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2011年未发生任何因信息公开导致泄密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据工作状态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条例》要求,市局信息办(四项办)根据不断变化的信息情况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及时编制和发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并及时发布在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站及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和稳定性。2011年度,我局更新迸发布了(2011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后的《指南》重新明确了我局接受依申请公开方式以书面申请为主,地点设立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4室,接受依申请公开的电话为63117170,传真为63114348,受理电话号码和传真、地址均畅通有效。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182条,所公开信息均可依据发布的《目录》真实可查。
(二)以公安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透明度。自2008年以来,我局依托昆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和昆明市公安局公共信息服务网站,建立涵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机构职能、警务动态、业务及服务等六大类100余项的网上信息公开体系。一年来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一是依托公安对外网站及时公开各类警务信息。2011年市公安局通过对外服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7条,其中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695条(其中涉及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26条,涉及业务及服务13条,涉及发展规划及机构职能5条,涉及警务动态信息1647条)通过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共更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822条,发布新闻通稿171条,做到了最真实、最有效的警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更新和准确对外公开。二是开展网络互动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考评工作要求,在市局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网站服务、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上下功夫,强化警民沟通互动和对外服务功能。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建立了网络答复信息员队伍,全年通过警民互动论坛于网民开展互动答复218次,及时回应民众呼声,密切掌握民情民需,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围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创新信息多渠道发布平台,强化信息公开有效性和主动性。一是创新信息发布平台,强化警务公开信息的有效性。针对当前人、财、物流动频繁,人居分离问题突出,传统信件邮寄方式难以将相关交管信息准确、及时传递给执法相对人的实际,我局交警以互联网为支撑,研发了“便民服务信息多渠道发布平台”,推出了违法停车语音提示和交通事故接报警告知服务。以短信、邮件和语音形式向公众发布驾证审验、车辆检验、非现场执法告知和实时路况等各类免费交通资讯。2011年通过该平台向公众如我局交警部门于共发布各类交管信息110余万次,发送短信1200多万条,共对33.65万辆次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了提示。二是以公开设立查阅点的便捷方式强化警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2011年全局设立公开查阅点数123个,其中消防19个、便民中心5个、交警各大队及便民窗口98个。其中交警支队于2010年12月2日开通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和网上缴款系统,集违法查询、记录查证、处理确认及自助缴款等功能于一体,当事人只需登录昆明道路交通安全网登记注册,即可查看本人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图片及视频资料。2011年公众通过我局设立的公开查阅点开展信息查阅数372余万人次,对拓展信息公开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深入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09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以深入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立足于公开、高效、廉洁的工作体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全局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5起,重要事项公示22(篇)条,重大工作通报133(篇)条。上述160(篇)条内容均在指定的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和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上及时规范发布。其中公众较为关注的轨道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居住证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及影响较大的案事件等热点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得以发布,深化了全局信息公开内容。
(五)围绕公安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安宣传工作,以便于公众的方式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积极开展公安正面宣传,是促进公安信息公开的一种有效方式。2011年,全市各级公安围绕中心工作,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公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促进了警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增进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通过互联网微博主动公开警务信息。在新浪、腾讯、“人民网”上开通了“昆明警方”微博,除每天定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外,适时发布针对多发性案件的预警信息,全年通过微博共公开发布信息3214条,及时准确的传递公安工作信息,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引导舆论信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客观面对舆情,主动公布各类案事件真相,及时公开、发布权威信息,消除社会各界及媒体的猜测臆断,2011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41次,发布新闻通稿171期,分析并制作《舆情》简报113期。在应对“10.07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保安打死1人打伤2人”、“寻甸‘黄四狼’”、“停车场黑幕”等269起涉警舆情事件中,主动出击,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分析研判,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及时消除了外界猜测和负面影响,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昆明市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11年,昆明市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以开展效能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狠抓首问负责制度的落实。一是不断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平台。按市长热线办《关于进一步整合全市政务服务电话》的通知要求,梳理了全局对外公布的公共服务电话按要求整合到96128政务信息查询平台,使全局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统一规范到目前的15个授权号码;同时对整个答询工作的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部门)的信息查询责任人,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全面、准确、规范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2011年度全局共开展96128政务信息查询3746件,转接率成功率为96%,群众满意率为99.6%,两项均达标;二是服务窗口前移,开设各类便民服务点及时开展群众咨询答复处理。2011年,围绕公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轨道交通施工、居住证办理等民生热点问题,市公安局在全市各社区和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和设立便民服务点的方式,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咨询并现场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2011年全局共开展群众咨询答复3877360人次,其中开展现场咨询答复3872750人次,其它方式解答7410人次,确保群众咨询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1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除市局信息办(四项办)2名专职人员外,各直属部门均属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直属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客观上总认为打击破案才是硬指标,主观上一定程度存在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等情况。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2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擅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公安考核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二是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全局各部门延伸;三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始终保持主动出击态势,用强有力的信息舆论引导公安正面形象和覆盖主要舆论宣传阵地。四是不断探索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在思路、措施、方法上进行深入研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期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真正成为各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和习惯。


昆明市公安局
2012年2月20日

年昆明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