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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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昆工信发〔2010〕458号)的要求,2010年,昆明市公安局以以深入开展“效能昆明”为契机,深化警务公开、倾力打造“阳光政务”为己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可行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了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确保了我局在开展工作中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认真对照《2010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编制提纲》对市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市公安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依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我局相应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杨从义任组长,警令部、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信通支队、网监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法制处、新闻办、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公安局所有直属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警令部,由市局警令部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由2位民警专职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昆公发〔2010〕7号套头文件于2010年1月15日上报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10月,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再次明确了以警令部副主任为负责人、四项办工作人员为联络员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责任人制度,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提出要求。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制度,明确了具体职能划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四项办)负责全局信息公开整体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市局保密办、法制处承担有关保密审查和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和审查程序,市局“软建办”负责对政府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二是严格追踪考核。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站管理规定(试行)》及《2010年昆明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实行信息公开追踪巡查和每月通报制度,结果纳入公安年度考核严格进行奖惩;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市局信息办(四项办)会同市局纪委、保密办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生因涉密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四是建立信息员、联络员管理机制,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各分县(市)局、市局直属部门信息员按日、月、季度向市局新闻办上传已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发布的领导审核后的动态警务信息,由市局新闻办统一审核发布;对公安业务中涉及服务事项、行政审批等内容,先由市局法制处、软件办审核,保密办审查通过后,交由市局信息办(四项办)统一发布。市局信息办(四项办)同时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发布负有日常巡查和整体监督的职能。
(三)立足实际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全市公安机关及时组织民警全面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通过网络、报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全体民警深刻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警务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促使全局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人人有责,个个负责的观念。纪委、督察部门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各分县局和市局直属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同时,在原有信息员集中统一培训的基础上,针对市局各部门信息员变动的情况,2010市公安局采取了集中培训与“走出去、面对面、跟班学习、电话交流”等培训方式,先后对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员进行了强化学习培训,为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意识氛围。
(四)明确目标,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昆明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问责办法》和《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发生违法违纪违令违规案件领导责任追究问责办法》,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稳步推进,确保了市公安局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扎实有力。2010年市公安局分12轮对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软环境建设、警容风纪、服务群众等进行了不间断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成效差、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公安工作考核。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企、民企经理、社区居民、外来人员等具有广泛社会接触,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监督员30名,并在其所在地(单位)建立了监测点,建立了多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公开监督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依据工作状态适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依据《条例》要求及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0年1月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0年信息公开年度计划》并及时发布在市公安局改版后的公众信息服务网站及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稳定性。在2008年初我局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昆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共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六大类、共85个子目录,其中动态信息作为1个子目录)向社会公布的基础上,市局信息办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对《目录》和《指南》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内容。2010年初我局共发布更新了4条《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2条《公开目录》内容,更新后的《指南》重新明确了我局接受依申请公开方式以书面申请为主,地点设立在市公安局办公大楼504室,接受依申请公开的电话为63117170,传真为63114348,受理电话号码和传真、地址均畅通有效。
(二)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今年,昆明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以省、市政府先后推出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契机,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载体,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各类警务信息。2010年市公安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40条,其中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49条,“动态信息”915条,“发展规划”、“法律依据”、“机构职能”、“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等5个公开栏目共更新发布信息34条;通过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共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12条,“法律法规”14条、“概况信息”5条、“政府采购”8条、“规划计划”7条、“统计信息”16条、“行政收费”4条、“消费公告和消费警示”18条;新闻发布会53场182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26332条,其中包含报刊、电视栏目、现场发布会新闻通稿等报道信息。全局设立公开查阅点数75个,其中消防1个、便民中心5个、交警各大队及便民窗口68个,公开查阅点查阅数110余万人次。做到了最真实、最有效的警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更新和准确对外公开。同时根据保密工作和内部工作流程的需要,对网站初始密码进行了更改,对公开信息内容严格进行保密审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三)深入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09年以来,昆明市公安局以深入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立足于公开、高效、廉洁的工作体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2010年,全局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6起,重要事项公示19(篇)条,重大工作通报167(篇)条。上述193(篇)条内容均在指定的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和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上及时规范发布。全局设立的15条96128授权号码共转接电话,通过网路平台架起了一座警察与百姓联系、沟通、互助、理解的桥梁。其中市民较为关注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重大事项如:《昆明市居住证管理条例草案》、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违规使用警车和涉案车辆举报电话、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管辖区域进行调整、昆明市建成区内部分交通信号灯工作状态进行调整等重大情况都及时向公众对外发布,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市公安机关履行职能动态,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上级部门的好评。
(四)围绕公安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安宣传工作,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积极开展公安正面宣传,是促进公安信息公开发布的一种有效方式。2010年,全市各级公安围绕中心工作,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开展公安宣传,强化舆论引导,促进了警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增进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一是充分利用公安外网络宣传平台,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安信息公开的快捷性。2010年年初先后对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市公安局内网主页进行了改版,进一步增强了市局内外宣传网络的功能建设和内容吸引力。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发布“警务信息”2494(篇)条;利用“昆明公安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警务短信”764条,其中,警务信息596(条),两抢警情168篇(条)。同时根据保密工作和内部工作流程的需要,对网站初始密码进行了更改,对公开信息内容严格进行保密审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保密性。二是公安主题宣传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抓住一些重要的时机,组织媒体进行主题鲜明的采访活动,形成一定时期阶段性的,集中、有规模的公安专题宣传格局。重点组织策划了“维和民警风采”、“反扒专项行动”、“打击盗窃”、“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策划制作了以报道刑侦案件为主题的《4.08丰宁小区杀人案侦破》、《小菜园加油站枪击案告破》、《5.05案件实录》、《揭开金座公司骗人面纱》等专题新闻报道。特别是“2010严打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通过与全市各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在《生活新报》、《都市时报》、《都市条形码》、《街头巷尾》等报刊、电视栏目上先后开设了“严打整治行动专栏”,成功策划组织了寻甸“‘洪兴帮’的覆灭”、晋宁“8.01”和“阳光海岸小区杀人案件”等系列宣传报道,并先后推出了《春城拆弹部队》、《特警狙击手》、《笔迹鉴定专家》等40余篇深度报道,形成了主体化宣传。三是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引导舆论信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客观面对舆情,不护短、不遮丑,主动公布各类案事件真相,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社会各界及媒体的猜测臆断,2010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针对各类涉警舆情、公安机关出台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案事件处置等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31次,发布新闻通稿160于期,分析并制作《舆情》简报282期、组织媒体到公安机关和现场采访237次;《昆明警方》刊物和《昆明警方》电视栏目共完成全年12期出刊任务以及30期专题节目播出。做到了最真实、最有效的警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更新和准确对外公开。通过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发布权威信息、主动组织媒体集中采访等手段,成功处置了“昆明安排中小学当‘卧底’”、“北仓村城管9辆车被掀翻记者被打”、“警务室楼上开按摩店”、“逼站街女下跪”等60余起涉警舆情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开警务信息的同时及时消除了外界猜测和负面影响,保持了良好的社会舆情导向,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昆明市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10年,昆明市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对外公布信息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首先由发布的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经本部门领导同意签字后,报道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初步审定后报市公安局保密办审查,市局保密办审查签字后再报分管领导审签才能对外公开。市公安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2009年在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等“三网”(互联网)信息报送发布及保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信息的审核、上载、把关以及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和对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市公安局采购了保密审查管理工具,确保公安信息网的安全。同时,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保密委员会2010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组织开展了清理检查工作。对“三网”(互联网)信息的上载、发布进行适时监督。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中,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全年市局“三网”(互联网)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涉密、泄密情况。
五、咨询处理情况
市公安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公安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一是将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设置在警令部110指挥中心,把110指挥中心大厅内电话3140431作为指挥中心设定的96128政务信息查询答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同时,将转接量较大的治安支队和交警支队转接电话设在便民中心户政窗口和交警指挥中心,保证装接电话成功率。二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市局《96128政务查询受理工作流程》和《关于强调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接听办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昆公明传[2010]16号),对整个答询工作的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部门)的信息查询责任人,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全面、准确、规范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2010年,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共接听4679起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其中转接成功电话4043个、转接失败电话283个,转接成功率为93.45%;群众不满意电话31个,满意率为99.23%,全局96128专线电话转接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标;通过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受理群众咨询在线答复239件,通过云南省公安电子政务网及市局出入境管理网回复公众网络查询624件,在回复中均按时限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了答复,无投诉回复,群众满意度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帮群众之想难,解群众之所困,给群众不需出门就解决了困难。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0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加强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主动出击,始终用公安正面形象统领和覆盖主要舆论宣传阵地。二是针对目前上网条件尚未全部普及,部分民众对于足不出户、上网查询信息的方式了解不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需进一步加强。2010年,市公安局设立在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中,没有互动窗口,给依申请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今后工作中市公安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并不断完善互动功能。
今后工作中我局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在思路、措施、方法上进行深入研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期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真正成为各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和习惯,全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
昆明市公安局
2011年1月6日
附:2010年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