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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1001-11205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0-01-21 18:00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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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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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信办〔2009〕143号)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编制了200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分为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存在的问题集改进措施等七个主要方面。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 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09年,依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我局相应调整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杨从义任组长,警令部、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信通支队、网监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法制处、新闻办、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公安局所有直属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警令部,由市局警令部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2位民警专职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提出要求。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措施扎实有力。市公安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系统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度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稳步推进,确保了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扎实有力。

(三)立足实际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全市公安机关及时组织民警全面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通过网络、报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全体民警深刻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警务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促使全局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人人有责,个个负责的观念。纪委、督察部门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各分县局和市局直属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同时,继2008年度对全市信息员集中统一培训的基础上,2009年主要采取“走出去、面对面、跟班学习、电话交流”等培训方式,先后对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员进行了强化学习培训,为全市公安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意识氛围。

(四)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六项制度,明确了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市局保密办、法制处承担有关保密审查和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和审查程序,市局“软建办”负责对政府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信息员、联络员管理机制,各分县(市)局、市局直属部门信息员按日、月、季度向市局新闻办上传已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信息发布的领导审核后的动态警务信息,由市局新闻办统一审核发布;对公安业务中涉及服务事项、行政审批等内容,先由市局法制处、软件办审核后,保密办审查后,交由新闻办统一发布,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对市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追踪考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比。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问责办法》和《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发生违法违纪违令违规案件领导责任追究问责办法》。市公安局分别与14个分县(市)局和35个直属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先后组织多批次,分12轮对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软环境建设、警容风纪、服务群众等进行了不间断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实行问责。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企、民企经理、社区居民、外来人员等具有广泛社会接触,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监督员38名,并在其所在地(单位)建立了监测点,建立了多方位多渠道的信息公开监督网络。严格按照《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及《2009年昆明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具体要求,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对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进行通报。同时,主动积极做好对省厅、市信息产业办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我局全年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着力从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等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规程和业务信息发布规程,市局法制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完成了全局37个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法律审核。结合昆明市公安局的工作实际,2008年初我局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昆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共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六大类、共85个子目录,其中动态信息作为1个子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09年市局信息办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对《目录》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内容,于2009年初及时制定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更新后的《信息目录》及《年度计划》及时公布在市公安局改版后的公众信息服务网站及云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等媒介作用,强力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今年以来,我局以深化警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为己任,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纳入本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着手,积极构建工作机制。自3月初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截至12月31日,全局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6起,重要事项公示12起,重大工作通报56项,上述74项内容均在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上及时规范公布。通过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等“三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380条。其中:通过“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向公众发布信息共585条,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向公众发布信息共453条;通过“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向公众发布动态“警务信息”355条。通过“昆明公安短信平台”发布警务信息和“两抢一盗”警情等信息共987条。市民较为关注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一定时间内部分路段限制通行等热点、重大问题及时通过公众网站对外发布,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市公安机关履行职能动态,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上级部门的好评。

(三)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一是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权威发布信息,主动掌握话语权。市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题采访、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有效地将我市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事)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作用。同时,不断逐步推动、拓展、创新,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和舆情研判观察员队伍,形成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从内部管理上严格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从内部工作环节上杜绝不按规定接受采访、多种声音阐述观点、不统一口径表明态度等问题的发生,做到公安新闻采访报道的规范管理。2009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25次,发布新闻通稿71篇,组织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采访公安工作共计177次,《昆明警方》电视栏目共播出节目48期,内容270条(部);《说法》共播出警方节目内容700条(部),用公安机关权威发布的信息积极进行引导和影响媒体的报道。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公安宣传平台,不断加强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市局重点策划了“警营开放周”、“6.26国际禁毒日”、“反扒专项行动”、国际人类学大会安保工作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参与舆论引导工作550余次,如“南线扫毒行动”、“赴疆工作队”、“家乐福劫持人质案件”、“3.16小学生卖淫”案件、“金座公司非法集资案件”、“11.25持仿真枪抢劫医院”等影响较大的一批案件,做到了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主动通过新闻媒介加以报道。同时充分依托报刊、电台等各种新闻介质,全年共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中国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和省市媒体上共刊播、登载正面报道6789篇(条、部),其中头版头条36个,有效促进了我市公安工作的信息公开,强化了内外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信息的审核、上载、把关以及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按照市局保密办的要求,2009年在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等“三网”(互联网)信息报送发布及保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2009年市局保密委采取检查、抽查等方法,对“三网”(互联网)信息的上载、发布进行适时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全年市局“三网”(互联网)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涉密、泄密情况。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昆明市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0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 咨询处理情况

市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公安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一是将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设置在警令部110指挥中心,把110指挥中心大厅内电话3015214作为指挥中心设定的96128政务信息查询答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二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市局《96128政务查询受理工作流程》,对整个答询工作的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各单位(部门)的信息查询责任人,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全面、准确、规范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2009年,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共接听1577起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收集整理涉及公安工作常见问题和解答共302项,制成表格,上报录入全省政务公开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在工作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查看市公安局的政务信息网络查询系统,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答复,全年通过“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警务咨询平台及“96128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共回复公众政务查询信息238条。所有信息均按要求在答复时限做到了100%回复办结,全年专线电话转接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标,确保了民众的查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告。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未涉及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整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一是针对目前上网条件尚未全部普及,部分民众对于足不出户、上网查询信息的方式了解不多,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公众能通过各种渠道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需进一步加强。2009年,市公安局设立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中,因没有互动窗口,对实现网络依申请公开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互动功能。

今后工作中我局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在思路、措施、方法上进行深入研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期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真正成为各级公安民警的自觉行动和习惯,全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


昆明市公安局

2010年1月20日

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