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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331-200901-110260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昆明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09-03-30 18:20
名 称: 昆明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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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30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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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关于做好昆明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昆明市公安局按照《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对照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作了自检自查,并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昆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08年2月21日,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王宇副局长任组长,新闻办、警令部、政治部、纪委、督察支队、信通支队、网监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处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所有直属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新闻办,由市公安局新闻办刘震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督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直属部门根据职责划分,明确了工作责任。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录音笔等设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会,下发了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安排部署,明确了由市公安局保密委、法制处承担有关保密审查和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和审查程序。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提出要求。市公安局“软建办”负责对政府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专项督办。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及市信息产业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工作培训,对全局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把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员纳入统一管理,将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年度市公安局新闻宣传考核工作范围。3月,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师资骨干培训”,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5日对四区分局、市公安局直属部门民警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考试。在全局下发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转发了《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六项制度》。

二、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昆明市公安局的工作实际,按照规范编制要求,编制完成了《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昆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共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六大类、共85个子目录,其中动态信息作为1个子目录),并于2008年4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正式使用后,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适时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并做好公开信息中动态信息的适时更新工作。

三、 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经

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昆明信息港、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等网站,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如:昆明公安赴川工作、奥运安保、侦破“7・21”公交车爆炸案、打防“两抢”工作等重大事件的信息。充分利用“110”宣传日、元旦春节爱民实践活动、“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警营开放日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密切警民关系。2008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27次,向中央、省市等媒体通报了相关情况。发布新闻通稿61篇,组织媒体采访213次,利用昆明公安短信平台,向民警和媒体及时发布昆明市公安局每日“警务信息”659条,并通过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香格里拉之声”(FM99)和“经济广播”两个电台栏目,多时段滚动播出市公安局每日“警务信息”,介绍我市公安工作的动态信息,开通了听众每天了解我市公安工作的信息通道,将昆明公安手机短信宣传扩大化。并适时组织开展电台现场连线采访直播活动,如:“龚志华勇斗歹徒英勇负伤”、“龚志华被评为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模”、“昆明公安赴川工作队系列报道”、“昆明警方力保奥运火炬昆明传递活动圆满成功”、“昆明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打击战果突出”、“昆明市公安局出台多项便民办证措施确保‘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开展”、“公安机关成功破获‘9.28’大冲村夫妇被伤害致死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系列报道”等等内容都进行了专题播报。同时,为加强公安文化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9月、10月分别在市博物馆、市工人文化宫举办昆明市公安局“三基颂”摄影、美术、书法作品展活动,万余名社会各界群众参观了展览。在市公安局与昆明电视台合办的《昆明警方》电视栏目中全年播出52期。

四、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发布信息387条,在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同时,市公安局在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站的主页上设立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昆明信息港政务站公开昆明市公安局政府服务事项。

2008年,通过中国・昆明网发布信息233条、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40条(2008年10月24日前以链接昆明市公安局公众信息服务网的方式发布)、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425条、公安部门户网站转载3条。

在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指南1条,动态信息40条,发展规划1条,法律法规5类172条,机构职能33条,行政执法25条,业务及服务51条,共计323条。

五、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

2008年11月前,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警务咨询工作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公交分局等直属部门安排专人对网民咨询进行回复;11月后,市公安局33个信息员,负责咨询回复工作,2008年共回复警务咨询271条。截至目前,昆明市公安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六、 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的处理情况

(一)市公安局举报、投诉工作情况:

2008年市公安局信访受理举报、投诉29件,均按《信访条例》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办理上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及应对工作情况:

2008年市政府“12345”热线和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无行政复议和诉讼。

2008年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的投诉为零,坚持按照以下三点来应对工作。

1.进一步规范复议流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

2.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工作规范(试行)》,深化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工作力度,立足复议职能,最大限度地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3.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当面听取申请人意见工作规范(试行)》,充分、全面听取申请人意见,确保公正、公平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投诉现象的发生。

七、 认真落实四项制度情况

(一)加强实施“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和学习教育

2008年初,省公安厅部署贯彻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之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市公安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局警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出入境管理局、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四区分局等部门14人组成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意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举行不同层次的动员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多种学习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四项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讨论会200余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0余次,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80余份,各部门科所队长和民警撰写心得体会5400余份。

(二)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首接、限时办结制

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核心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在公安业务工作中见实效。为此,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公开服务承诺。从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坚持警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和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六个方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服务承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在电视、报刊和网络上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认真履行昆明市公安局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的软环境建设服务承诺,并在《昆明日报》公布了市县区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工作分工和电话号码,认真解答群众的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求助。2008年百分之百的完成了承诺事项,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共接到各类诉求意见建议共226件,已办结226件,办结率达100%。二是坚持执行首问负责,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效率。真正做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全面落实“五办”作风,使行政审批程序无障碍、审批无阻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要求,围绕强化日常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态度,努力为投资客商、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透明、高效、优质服务。三是精简行政审批、落实限时办结。公安行政审批项目成为全国最少最便民的省会城市之一。行政审批项目从原来的58项精简到13项,审批时限全部压缩到7个工作日之内。把行政收费项目由原来的24项精简为11项,全年已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17万余件,日均受理14648件,在承诺期内办结率达100%。四是优化服务职能,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在户口办理上,实行电话咨询制度。设立治安管理及户口办证咨询、受理电话。在交通违法处罚上,创新实行“对10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先给予两次警告后从第三次再进行处罚”的人性化管理等。在出入境管理上,创新推出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申请“自助申请,立等可取”、简化在昆企业赴港澳商务登记备案程序等八项便民措施。在消防管理上,推出在互联网上提供消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知识培训资料,公布消防产品、施工单位、消防检测单位信息资料以及行政审批结果。市便民服务中心除在各窗口单位增加警力外,于2008年 3月10日起,经上级批准,对市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分流,分流到区便民服务中心和四区分局派出所受理,对分局、派出所有审批权限的,群众随到随办,对需由市公安局审批的,由派出所接件后,送便民服务中心报批后再送交群众,既有效缓解了群众到中心办事拥挤的问题,又为群众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服务。

(三)努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制定下发了《昆明市公安局关于城乡联动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14个分县(市)局、111个城市、城郊结合部、农村派出所城乡联动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做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坚持不懈地开展巡逻布控、设卡查缉、专项打击等工作,形成高强度、高密度打击“两抢”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社会面形成了“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的“网格化”防范警力布局。成功破获“7.21”、“12.24”恶性爆炸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

(四)建立健全问责问效机制

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管理问责、问效机制,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公安机关问责问效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分别与14个分县(市)局和35个直属部门签订了责任书,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昆明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和民警问责办法》和《昆明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发生违法违纪违令违规案件领导责任追究问责办法》。2008年2月以来,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多批次,分12轮对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软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机关作风、警容风纪、服务群众等进行了不间断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实行问责。同时,在社会各界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企、民企经理、社区居民、外来人员等具有广泛社会接触,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监督员38名,并在其所在地(单位)建立了监测点。

在今后的工作,市公安局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做到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昆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昆明市公安局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