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
贵局审计组关于昆明市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昆审报【2020】43号)已收悉,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现就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应缴未缴结余资金3,477,751.88元。截至2020年5月31日,昆明市公安局存在2017年至今项目结余资金3,477,751.88元。
此问题所列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0年10月29日和11月3日,昆明市公安局已将2017年至今结存项目结余资金3,477,751.88元分两笔全额上缴财政。
2、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980,000.00元。昆明市公安局分别从零余额账户向市戒毒所和呈贡公安局实有资金账户转入1,480,000.00元和1,500,000.00元。
此问题所列事实清楚、数据准确、无异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昆明市公安局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规范资金支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2、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划拨及结转情况加强管理。
3、加强财务队伍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律、法规,减少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认识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